书籍封面

法律书评(第4辑)

1959年,当时还算不上知名的科斯教授撰写了后来蜚声学界的《联邦通讯委员会》一文。《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的主编迪莱克特读后认为该文虽然错了,但错得有趣,因此决定全文一字不改予以发表;交换的条件之一是,当时在弗吉利亚大学任教的科斯必须到芝加哥大学就此文作一个说明(路费和住宿则均由芝大支付)。一天晚上,在迪莱克特的家中,科斯与芝大的九位著名学者一直辩论到半夜,大家一致认为科斯错了,甚至科斯自己也怀疑自己了。这时,芝加哥学派的领袖、后来的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恍然大悟,他站了起来,接过了科斯的论证。在他的“机枪扫射”之下,所有的反对派都倒下了,唯一屹立的是科斯…… 此后,这次辩论中科斯的另一对手,又一位后来的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斯蒂格勒,将科斯在此文中阐述的思想概括为著名的“科斯定理”,并作了极为精炼的表达——尽管科斯未必完全赞同这一表达…… 说这两件学界轶事,只在于展示:学术的发展需要学界展开平等、真诚的批评和争论,需要相互的支持和欣赏,包括对真假“错误”的审美的或直觉的欣赏,有时还需要新的阐述和表达;以及身边的细小问题同样会引发学术的创造,或许更能引发切实的讨论。而所有这些都是目前中国法学界还比较缺乏的。 因此,在本刊改版之际,我们再一次表达本刊的追求:为了中国法学的繁荣和健康发展,为了中国文化的应当且必定到来的伟大复兴,我们必须持久地展开认真的学术批评,尤其是更多展开对中国学术的批评。 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有成果,但也不会是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结果。 我们只是要到一个叫做“前方”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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