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攻读马克思主义硕士学位之前,在对唯物辩证法的反思和在化学学习中对现代“新旧三论”的了解,形成了“存在的三重根原理”认识的原型;在对唯物史观的反思和世界史的学习中,形成了“国家的三重根原理”认识的原型。但是,那时候的理解还没有上升到足以用后来的“存在的三重根原理”和“国家的三重根原理”的相对规范的语言形式表达,而且自己也不是很确信它们的正确性。于是,这成了我放弃律师职业去攻读学位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