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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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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破产法司法解释条文释义与适用;第二部分为破产法司法解释背景材料;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第四部分为破产案件法律文书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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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本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破产法司法解释条文释义与适用;第二部分为破产法司法解释背景材料;第三部分为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第四部分为破产案件法律文书样式。...
版权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年7月
字数
295,470
分类
社会文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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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版权页
前 言
破产法司法解释条文释义与适用
一、关于管辖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二、关于破产申请与受理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三、关于债权申报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情形
二、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情形
三、“互保”企业均进入破产程序的债权申报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四、关于破产和解与破产企业整顿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二、对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理解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五、关于破产宣告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注意的问题】
六、关于债权人会议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七、关于清算组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政府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二、清算中介机构中的专业人员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接管破产企业
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三、回收破产企业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占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四、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别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八、关于破产债权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破产债权的成立条件
二、普通破产债权的类型
三、或然债权
四、未来债权
五、争议债权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破产抵销权成立条件
二、破产抵销权行使的限制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九、关于破产财产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债务人占有但所有权由他人享有的财产
二、担保物及其担保物的代位物
三、存在法定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四、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或者应当向他人转移所有权的财产
五、因所有权保留约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包括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等。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十、关于破产财产的收回、处理、变现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十一、关于破产费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十二、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提存分配财产
二、债权人不领取提存财产时的追加分配
【应当注意的问题】
十三、关于破产终结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企业破产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财产
二、破产程序中因纠正错误支出收回的款项
三、因权利被承认追回的财产
四、债权人放弃的财产
五、破产程序终结后实现的财产权利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十四、其他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一、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经验不足
二、地方保护主义对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干扰和个别审判人员滥用审判权现象未杜绝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条文主旨】
【理解与适用】
【应当注意的问题】
破产法司法解释背景材料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送审稿)》的说明
一、起草《若干规定》的必要性
二、起草《若干规定》的过程
三、起草《若干规定》的法律依据
四、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
《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起草过程中的重要问题与争议问题
一、对若干规定的总体评价
二、若干规定内容结构的说明
三、重要问题和争议问题
在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一、若干规定的起草背景与过程
二、若干规定的主要特点
三、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
四、若干规定的意义
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第三章 债权人会议
第四章 和解和整顿
第五章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
第六章 附 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管辖
二、破产申请
三、破产案件的受理
四、债权人会议
五、和解和整顿
六、破产宣告
七、破产清算
八、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节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六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八章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节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章 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
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
第九章 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五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终止
第七章 划拨土地使用权
第八章 附 则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实施企业破产必须首先安置好破产企业职工
二、破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处置
三、破产财产的处置
四、担保的处理
五、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
六、银行因企业破产受到的贷款损失的处理
七、破产企业的整体接收
八、濒临破产企业的重组
九、实施企业破产的组织领导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一、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计划》的制订与审批
三、企业破产预案的制订
四、资产评估机构资格及破产财产处置
五、妥善安置破产企业职工
六、简化呆、坏账核销手续
七、破产责任的追究
八、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企业破产
九、加大鼓励企业兼并的政策力度
十、以产定人,下岗分流,适当减免贷款利息,缓解企业困难。
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
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
一、被兼并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财产清查的处理
(二)资产评估的账务处理
(三)结束旧账
二、兼并方企业的账务处理
(一)被兼并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
(二)被兼并企业仍保留法人资格情况下的处理
(三)兼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账务处理
三、会计报表
(一)被兼并企业
(二)兼并方企业
四、会计档案的移交
五、会计制度
六、适用范围
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资产评估问题的暂行规定
一、破产企业的评估程序和范围
二、破产企业评估方法及原则
三、破产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及评估结果有效期
四、破产企业资产评估若干重要问题的处理原则
五、破产企业的资产评估立项和确认
六、企业破产评估中资产评估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民商事审判工作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一、关于审理涉及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案件的问题
二、关于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的问题
三、关于审理企业破产纠纷案件的问题
五、关于适用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一些重要问题
六、关于企业歇业、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诉讼主体确认问题
七、关于民商事审判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的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停产整顿、被兼并、解散和破产企业贷款停、减、缓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法发〔1997〕2号文件第三条应注意的问题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紧急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移交、撤销、脱钩企业债务纠纷的处理
二、移交、撤销、脱钩企业破产案件的处理
三、财产保全和执行
四、适用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债权能否与未到位的注册资金抵销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经人民法院允许从事经营活动所签合同是否有效问题的批复法释〔2000〕4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破产程序中当事人或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债权人优先受偿的裁定申请再审或抗诉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终结的裁定的抗诉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法释〔1997〕2号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节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四章 罚 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社会保险的企业破产后各种社会保险统筹费用应缴纳至何时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应当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2号
失业保险条例(节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失业保险基金
第三章 失业保险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节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节录)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 辖
第一节 级别管辖
第二节 地域管辖
第三节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第三章 审判组织
第四章 回 避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一节 当事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章 证 据
第七章 期间、送达
第一节 期 间
第二节 送 达
第八章 调 解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
一、管 辖
二、诉讼参加人
三、证 据
四、期间和送达
六、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七、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十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十七、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一、当事人举证
二、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四、质证
五、证据的审核认定
六、其他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节录)
第一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三章 诉讼费用的预交
第四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节录)
破产案件法律文书样式
受理破产案件公告
被申请破产人须知
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书
中止其他查封通知书
中止执行通知书
终结(或中止)诉讼通知书
案件移送通知书
认可和解协议裁定书
终结和解程序裁定书
民事裁定书(和解协议履行后终结破产程序用)
债权人登记表(二)
民事裁定书(宣告破产用)
破产公告
指定成立清算组函
偿还财物通知书
领取分配财产通知书
破产程序终结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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