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是医疗卫生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帮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了解我国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安全工作形势,提高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为下一步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提供循证依据,实现医疗服务和质量安全持续改进,在2015—2017年度报告编写工作的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写了《2018年国家医疗服务与质量安全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一、报告数据范围和来源《报告》重点围绕我国内地二级以上医院医疗服务与医疗质量安全情况进行分析,主要截取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相关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为:1.全国抽样调查填报的数据。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含港澳台地区,本年度西藏未参与全国抽样调查工作)抽样选取的8345家医疗机构(含公立综合和民营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儿科、精神、妇产、口腔、心血管、传染病专业专科医院)网络填报的相关医疗服务数据(图1),涵盖137 255 903人次住院患者信息(表1)。表1 2017年度全国医疗机构样本数量及构成 医疗机构 抽样数量(家) 抽样住院患者数量(人次)公立综合医院 4459 111 086 864民营综合医院 1230 8 890 977肿瘤专科医院 109 2 570 022儿童专科医院 59 1 675 665妇产专科医院 293 1 182 900心血管专科医院 43 418 616传染病医院 162 1 342 547口腔医院 335 126 622妇幼保健院 1077 8 316 868妇儿医院 22 205 864精神病专科医院 556 1 438 958合计 8345 137 255 903注:1.地图中颜色区间均不包含区间内大值,下同。2.地图中数据不包含我国港澳台地区,下同。图1 各省份参与抽样调查的医院数量 本年度《报告》在全国随机抽样和相关医院自愿填报的基础上,为提高数据代表性,确保各省份之间数据的可比性,综合医院在第1次采取均衡抽样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了二次抽样,专科医院由于数量相对不足,未进行二次抽样,仅剔除填报数据不合格医院。最终纳入本年度报告分析的抽样医疗机构4981家,涵盖96 864 155人次住院患者信息(表2)。表2 二次抽样后纳入报告样本数量及构成 医疗机构 二次抽样数量(家) 二次抽样住院患者数量(人次)综合医院 2823 80 494 511妇幼保健院 865 7 637 927妇产专科医院 255 1 340 333肿瘤专科医院 101 2 562 554儿童专科医院 53 1 673 980心血管专科医院 35 408 648传染病医院 146 1 268 654精神病专科医院 475 1 358 424口腔医院 228 119 124合计 4981 96 864 155 2.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网(National Clinical Improvement System,NCIS)和全国医院质量监测系统(Hospital Quality Monitoring System,HQMS)收集的2016—2017年度1436家三级医院和1581家二级医院的 157 175 058例住院患者病案首页数据。3.国家卫生健康委管理的全国单病种质量监测系统、全国医疗安全报告和学习系统、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全国合理用药监测网、全国血液净化病例登记系统、全国心血管介入病例登记系统等相关数据信息。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年鉴和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关数据信息。5.国际国内相关研究报告和区域性统计结果数据信息。二、报告主要内容《报告》分为5个部分,分别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政策、医疗服务资源和服务量总体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数据分析、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分析、临床专科DRGs绩效评价。具体内容主要为:1.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政策。主要包括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和重要举措。2.医疗服务资源和服务能力数据分析。主要包括2017年我国医疗资源配置情况及三级医院服务能力、收治患者病种结构和住院患者异地就医流动情况等相关分析。3.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数据分析。从医疗机构、临床专科(含实验室管理、药事管理和临床药学)、重点病种、医疗技术等4个层面,围绕国家卫生健康委历年来发布的相关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纵向、横向比较和立体分析。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数据分析。在分析2017年度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基本发生情况基础上,重点围绕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专业、科室、地点、原因、处置方式、缺陷和持续改进措施等维度,对2017年上半年度自愿、匿名填报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详细情况进行分析。5.临床专科DRGs绩效评价。采用2018版全国诊断相关分组(CN-DRGs 2018)分组方案,围绕住院服务“能力”“效率”“医疗安全”3个维度对13个临床专科进行国家层面的评估。三、有关说明1.本《报告》中涉及的疾病分类编码采用《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2版)》,简称ICD-10。手术分类编码采用《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11版)》,简称ICD-9-CM-3。由于ICD-10诊断编码、ICD-9-CM-3手术编码尚未全国完全统一,为大限度保持一致性,均采用了四位亚目编码。2.关于相关分析的方法。(1)利用EXCEL、SPSS、SAS等统计软件,按照不同医院等级(三级、二级)或所有制关系(公立、民营)维度,对抽样调查数据进行基本描述性分析、相关性分析、秩和检验等。(2)本《报告》中采用的箱线图(Boxplot)也称箱须图(Box-whisker Plot),是利用数据中的5个统计量:5%分位数、25%分位数、中位数、75%分位数与95%分位数来描述数据。可以粗略地看出数据是否具有对称性,分布的离散程度等信息。其中25%分位数(Q1),又称“下四分位数”,等于该样本中所有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后第25%的数字;75%分位数(Q3),又称“上四分位数”,等于该样本中所有数值由小到大排列后第75%的数字。25%分位数与75%分位数的差距又称四分位距(Inter Quartile Range,IQR)。3.《报告》中所有涉及金额的数据,均为人民币。《报告》的数据收集工作得到了各填报医院和各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及相关负责同志的鼎力配合,编写工作得到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各专业国家质控中心、标普医学信息研究中心以及诸多专家教授们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由于编写人员水平有限,加之编写时间紧、任务重,《报告》中所反映的结果亦受抽样医院上报数据质量的影响,难免存在缺点和偏差,恳请广大同仁批评指正,以便今后不断改进。
版权
出版社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