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草原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不仅是我国面积**的绿色生态屏障,而且是牧区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草原的退化直接威胁国家生态系统安全和区域经济发展,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是保护草原生态、增加牧民收入、促进牧区繁荣和边疆稳定的需要。21世纪初,国家根据全国草原荒漠化趋势不断扩大的实际情况,在西部地区启动退牧还草工程等生态保护举措,把草原生态建设提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从理论和实践上对草原保护和建设进行制度安排,通过工程的具体实施,来遏制草原退化,并对牧民给予一定的生态补偿来缓解其为保护草原生态而让渡的经济利益,对牧区草原生态改善和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西北5个省(自治区)是我国天然草原的主要分布区域,也是我国草原畜牧业生产的主体。多年自然灾害和过度放牧导致草原退化面积不断扩大,直接影响生态安全和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退牧还草工程作为重要的生态工程,是党中央解决西部地区草原生态环境问题的战略举措,是实现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具体措施。受西北牧区本身的自然经济属性和社会发育程度的制约,退牧还草工程启动对草原生态的恢复和改善效果明显,但短期内对牧民的生产生活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退牧还草工程实施的过程中,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是关键问题。生态要保护,牧民要生计,经济要发展,三者的协调关系着草原资源利益相关者的抉择。牧民作为草原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最终执行者,措施的合理性和牧民的认知程度会直接影响退牧还草项目的预期效果。因此,必须从法律、制度、资金、技术等几个方面提供保障机制,加大对牧民的生态补偿力度,提高牧民参与草原生态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草原生态恢复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是中央统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加快草原保护,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退牧还草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牧区草原生态、牧业生产和牧民生活的改善,更将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版权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9年3月
分类科学技术-农林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