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是《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精华。 “道”,是天地万物生成的动力源。 “德”是“道”在伦常领域的发展与表现。 “道”与“法”在规则、常理层面有相通点,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应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证的反向转化之中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