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封面

财产权利的贫困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邓建鹏的第一本法律史学专著付梓,嘱托我写篇序言。这当然是义不容辞的,因为我们有江西同乡、燕园校友的缘份,似乎或多或少也有些对乐平洪岩镇出身的洪皓、洪迈父子道德文章的共通兴趣,另外还有因京都大学法学院教授、老朋友寺田浩明从中介绍而接上联系的一段佳话。仔细阅读书稿之后,我发现尽管题目很宏大,乍一看容易给人以史论色彩太浓的印象,但作者其实非常重视史料的梳理和经验性分析,考据、记述、推演、比较以及法理上的推敲论证等都不乏足可称道的优点,字里行间还飘溢着赣南“文乡诗国”独特的灵气。顺便加个注脚,迄今为止我与建鹏还没有任何晤谈交往,故此处评价绝非出自私谊或碍于情面。 众所周知,传统的国家秩序以义务为本位而缺乏权利保障,这个学术命题并不新颖。从官民对立的视角来考察社会结构,就分析框架而言甚至还会引起“似曾相识燕归来”的感慨,毕竟在近一二十年间,中国法制史研究的范式和方法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鲍尔?科恩提倡“就中国论中国”的视点而摈斥“传统对现代”的两分法,黄宗智认为中国的司法运作存在介于官与民两者之间的“第三领域”,杜赞奇试图把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结合起来,建构某种社会史学的新体系。但是,建鹏却能以旧瓶装满香醇的新酒,并指着那似乎已尘埃落定的地方告诉人们:“甚嚣,且尘上矣。”定睛一看,果然。进而有“何故惹尘埃”一问。于是作者不慌不忙地把近年发现的张家山汉简、走马楼吴简、黄岩诉讼档案、笔记、卷宗等都逐一展示出来,与典章制度、经史子集以及当代研究成果等互相对照和印证,并别出心裁地作出某些饶有新意的阐发或者判断。 看得出来,在收集史料并进行梳理、分析、推论方面,作者的确是下过一番苦功的,因此实例和前人学说的引用显得丰富多彩。有关描述、解释以及个人见解也多有启迪,很值得参考。就各部分的主题和论述内容而言,虽然已经存在许多先行研究的成果。但这本著作在税收、财政开支、市场竞争机制等不同层次探索公与私、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在公权私有化和私权公有化的双重变异中追问制度设计的合理性问题,足以给人别开生面的印象。毋庸讳言,该书并非完璧无缺,或多或少还存在某些需要进一步推敲、改善的地方。然而这些都只是形式上的、技术性的微瑕,无损于整体的学术意义和价值。尤其难能可贵的是,强烈的现实关怀促使作者把治史与对法与社会发展的沉思紧密结合在一起,特别注重客观因果关系的实证以及规律性现象的追究。相信读者能从中获得很多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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