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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受到广泛关注。以控制“腐败资财”为基点的“财税治腐”,通过明确财权边界、规范公共财产管理进一步压缩了权力的寻租空间。“财税治腐”以财政党规和财税法律为制度土壤,以“理财”和“反腐”为两大主题和形式目标,聚合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终极目标下。本书以领域法学理论、公共财产理论以及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石,跨越不同法域的法学研究路径,对“财税治腐”进行研究,认为“财税治腐”承载着实现权力规制、理财方式和国家现代化的三重功能,同其他权力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构建“法治财政、廉洁政治、现代国家”的理想图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治理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受到广泛关注。以控制“腐败资财”为基点的“财税治腐”,通过明确财权边界、规范公共财产管理进一步压缩了权力的寻租空间。“财税治腐”以财政党规和财税法律为制度土壤,以“理财”和“反腐”为两大主题和形式目标,聚合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终极目标下。本书以领域法学理论、公共财产理论以及政党治理与国家治理理论为基石,跨越不同法域的法学研究路径,对“财税治腐”进行研究,认为“财税治腐”承载着实现权力规制、理财方式和国家现代化的三重功能,同其他权力监督方式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构建“法治财政、廉洁政治、现代国家”的理想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