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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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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
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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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婚姻继承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以婚姻继承法为主线,全面阐述该法律的内容和实务中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依据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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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婚姻继承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以婚姻继承法为主线,全面阐述该法律的内容和实务中适用法律解决问题的依据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版权
出版社
人民法院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年3月
字数
556,285
分类
社会文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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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
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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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原理精要与实务指南丛书》编辑委员会名单
总 序
本书相关法律法规简称
第一部分 婚姻法总论
一、婚姻的本质及种类
(一)婚姻的本质
(二)婚姻的种类
二、家庭的意义及职能
(一)家庭的意义
(二)家庭的职能
三、婚姻法的意义及种类
(一)婚姻法的意义
(二)婚姻法的种类
四、婚姻法的特点
五、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六、婚姻法的渊源
七、婚姻法在立法体例上的演变
八、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内容
九、违反婚姻自由原则的情形及处理原则
(一)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
(三)违反婚姻自由的处理原则
十、一夫一妻制原则
十一、违反一夫一妻制的情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禁止重婚
(二)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十二、男女平等原则
十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十五、计划生育原则
(一)计划生育的基本要求
(二)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责任
十六、夫妻忠实、家庭成员互助原则
第二部分 结 婚
一、结婚制度
(一)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二)结婚的要件
(三)结婚制度的变革
二、恋爱、婚约
(一)恋爱
(二)婚约
(三)婚约的效力与特征
(四)婚约解除
(五)彩礼纠纷的处理
三、婚检
四、结婚的必备条件
五、结婚的禁止条件
六、结婚的形式要件
七、无效婚姻
(一)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
(二)无效婚姻的阻却事由
(三)无效婚姻请求权的主体及应当注意的问题
(四)无效婚姻的处理程序
(五)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八、可撤销婚姻
(一)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
(二)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联系与区别
(三)可撤销婚姻撤销权的行使
(四)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九、论事实婚姻
(一)事实婚姻的意义及其构成要件
(二)我国《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态度
(三)事实婚姻的处理
十、论同居
(一)同居概念及其界定
(二)现行法律对同居关系的规定
(三)同居关系的情形
(四)同居纠纷的处理
十一、老年人再婚
(一)老年人再婚受法律保护
(二)老年人再婚应当注意的问题
第三部分 家庭关系
一、夫妻的姓名
二、夫妻的人身自由
三、计划生育是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四、夫妻财产制的具体类型
五、夫妻共同财产
六、夫妻个人财产
七、夫妻共同财产终止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八、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历史沿革
九、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种类
十、夫妻财产约定的条件和范围
十一、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
十二、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
十三、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扶助义务
十四、赡养扶助常见问题的处理
十五、婚生子女的推定
十六、婚生子女的否定
十七、非婚生子女的确认
十八、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十九、继父母子女关系的类型
二十、继父母子女的法律地位
二十一、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应注意的问题
二十二、收养的意义及法律特征
二十三、收养的条件
(一)般收养的条件
(二)特殊收养的条件
二十四、收养的法律效力
二十五、收养行为的无效
二十六、收养关系的解除
二十七、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
二十八、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的条件
二十九、配偶权的意义及法律特征
三十、我国配偶权的现状
三十一、配偶权的内容
三十二、配偶权的法律保护
三十三、生育权的法律定位
三十四、生育权行使的主体
三十五、生育权的内容
三十六、侵害生育权的法律责任
三十七、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法律性质
三十八、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
三十九、日常家事代理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第四部分 离 婚
一、离婚的意义及法律特征
二、离婚的分类
三、离婚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四、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一)离婚请求权的行使
(二)离婚请求权的限制
五、处理离婚纠纷的指导思想
六、登记离婚的条件
七、登记离婚的机关和程序
(一)离婚登记的机关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八、登记离婚常见问题的处理
(一)登记离婚是否必须“感情确已破裂”
(三)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处理
(四)协议离婚不离家的处理
(五)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婚姻登记机关能否受理
(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女双方是否可以协议离婚
(七)复婚必须办理复婚登记
九、离婚的调解
(一)诉讼外的调解程序
(二)离婚诉讼内的调解
十、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确已破裂
(一)“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
(二)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
十一、离婚的法定情形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十二、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
十三、离婚后子女抚养的确定
十四、离婚后子女抚养的变更
十五、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和变更
(一)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方式
(二)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给付方法
(三)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支付期限
(四)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变更
(一)抚养费的范围
(二)抚养费给付的一般原则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四)抚养费的变更
十六、探望权的意义及法律特征
十七、探望权的主体及内容
十八、探望权的行使与强制执行
十九、探望权的中止和恢复
(一)探望权的中止
(二)探望权的恢复
二十、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范围
二十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四)公平原则
(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六)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原则
(七)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二十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分割
二十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决分割
二十四、投资股票财产的分割
二十五、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的分割
(一)夫妻双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财产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
(二)夫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财产分割中存在的问题
(三)分割夫妻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财产的原则
二十六、合伙企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一)合伙企业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二)合伙企业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企业内部关系是合伙关系
二十七、独资企业的财产分割
(一)独资企业的特点
(二)独资企业的类型与财产分割
二十八、涉及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的分割
二十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
(一)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及特点
(二)关于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确认
(三)关于离婚案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
三十、离婚时军人财产的分割
三十一、短期婚姻的财产分割
三十二、解除同居关系时共同财产的处理
三十三、婚前一方承租,婚后共同购买房屋的处理
三十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屋的处理
(一)夫妻共有房屋在分割时的问题
(二)房产分割应遵循的原则
三十五、尚未取得或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的处理
(一)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处理
(二)尚未完全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处理
三十六、婚前或婚后购房接受父母赠与的处理
(一)关于赠与的认定问题
(二)赠与行为相对人的认定
三十七、夫妻离婚后对原共同债务的承担
(一)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归还问题
三十八、婚前个人债务的处理
三十九、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欠债务的处理
四十、夫妻一方死亡后,生存一方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四十一、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及分割
(一)家庭共同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二)家庭共有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
四十二、离婚时的家务补偿
四十三、离婚时的经济帮助
(一)经济帮助的条件
(二)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办法
第五部分 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一、婚姻家庭违法行为中的司法救助机关
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民事诉讼救助
三、婚姻家庭违法行为中的刑事诉讼救助
四、实施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
五、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救助措施
六、婚姻家庭中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
(二)婚姻家庭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七、妨碍离婚财产分割行为的法律责任
八、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一)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功能与意义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和构成要件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
(四)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
(五)登记离婚后的损害赔偿
第六部分 扶养与继承
一、扶养概说
二、夫妻扶养义务
三、兄弟姐妹之间扶养的条件
四、扶养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一)扶养关系的变更
(二)扶养关系的终止
五、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继承权的概念
(二)继承权的特征
六、继承权的取得、放弃、丧失和保护
(一)继承权的取得
(二)继承权的放弃
(三)继承权的丧失
(四)继承权的保护
七、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一)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继承权平等原则
(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原则
(四)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八、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四)法定继承的顺序
(五)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六)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
九、祖孙之间的继承权
十、遗嘱继承概述
(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二)遗嘱继承的特征
(三)遗嘱的形式
(四)遗嘱的内容
(五)遗嘱的有效条件
十一、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
(二)遗嘱的执行
十二、遗赠
(一)遗赠的概念和特征
(二)依我国法律规定,遗赠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三)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十三、遗赠扶养协议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十四、继承的开始
(一)继承开始的时间和意义
(二)继承开始的地点与通知
十五、遗产
(一)遗产的概念和特征
(二)遗产的范围
(三)遗产的保管
十六、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
(一)遗产的分割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的清偿
十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和范围
(二)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
(三)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归属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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