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读书书城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
首页
我的书架
登录
本书已下架
内容不再支持阅读
目录
Ai 问书
笔记
开启书友想法
上下滚动阅读
字号
浅色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与参考丛书选组
扉页
版权页
+
书签
出版说明
刑 事
一、污染环境罪
1.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专业化工危险废物处理企业将污染物交给不具备资质的人处理导致环境严重污染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2.刘祖清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3.田建国、厉恩国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4.浙江汇德隆染化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5.王秋为等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6.湖州市工业和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后果特别严重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7.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8.白家林、吴淑琴污染环境案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9.浙江金帆达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0.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诉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廉兴中污染环境案
人民法院审理企业偷排污染物案件时,应同时对非法排污企业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污染行为的直接负责人加以惩处
11.十堰市驰迈工贸有限公司、古文秀污染环境案
对非法排放重金属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单位,以环境污染罪论处并追究生产管理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12.被告单位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被告人王占荣等污染环境案
生产公司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明知相关人员无废酸处置资质,仍然交由其处置并由明知是化工废液的运输人员偷排,导致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的,共同构成污染环境罪
13.被告人易文发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污染环境案
非法生产制毒物品过程中将含有危险废物的废水引至溶洞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以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和污染环境罪数罪并罚
14.被告单位重庆首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程龙等污染环境案
案涉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含有铬重金属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
15.被告人邓文平等污染环境案
行为人构成污染环境罪,同时可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与相关污染活动有关的加工销售活动
二、其他环境污染犯罪
16.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紫金山金铜矿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未采取措施解决环保隐患致周边环境污染严重的,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7.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
公司未建设完善配套环保设施,致使大量富含砷的生产废水进入阳宗海,导致该重要湖泊被砷污染,构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18.胡文标、丁月生投放危险物质案
单位负责人明知生产废水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仍大肆排放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19.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检察院诉尹宝山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人民法院审理损害海洋生态环境案件时,可引用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修复方案
20.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诉何建强等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
行为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以投毒方式非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生动物的构成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21.汤某等十二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在禁渔期、禁渔区非法捕捞情节严重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论处
22.尼玛多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
明知麝香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而予以购买交易的,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23.赵来喜、周正红与赵成春买卖合同案
买卖非法所采江砂产生的民事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管辖范围,应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4.张爱民、李楠等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猎捕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行为,即构成犯罪
25.被告人白加碧失火案
过失引发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火罪,自首且取得灾民谅解的,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26.被告人梁理德、梁特明非法采矿案
超越审批许可数量采矿,且价值远超过相关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成立非法采矿罪,且系情节特别严重
民 事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7.江苏省常州市检察院对许建惠、许玉仙污染环境案提起全国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第28号
环境污染案件可以参考虚拟治理成本法计算修复费用
28.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75号
认定社会组织是否属于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应主要考察其章程确定的宗旨及主要业务活动范围
29.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
新法实施前的有关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法院,在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可以适用新法规定
30.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博世尔公司等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明知处置危险废物者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仍向其提供场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者危险废物的,属于环境污染共同侵权
31.连云港市赣榆区环境保护协会诉王升杰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
行为人未经许可将工业废酸违法排放到河流中,造成环境污染,应当承担修复受污染环境的责任以排除已经造成的危害
32.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水污染案件中,污染行为一旦发生,不因水环境的自净改善而影响污染者承担修复义务
33.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造成环境污染者应停止侵害,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并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34.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库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停止侵害的具体履行方式可体现为要求造成污染者重新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和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不得生产
35.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养殖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造成污染者提交的《环境修复报告》不能实现修复目的的,法院应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委托专家另行出具修复方案
36.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环境公益诉讼中,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公示,公告期间届满后法院应对调解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后出具调解书
37.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优立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涉及固体废物污染责任的认定,法院应积极采取委托鉴定、调查等方式,确认案涉固体废物的属性
38.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进入二审程序的,应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对第二审程序的规定审理
39.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院在履行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后,可依法提起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40.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谭耀洪、方运双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专门从事与环境相关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依法有权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41.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诉路荣太民事公益诉讼案
自然人破坏环境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可判令其支付生态修复资金到当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账户
42.云南省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诉云南景谷矿冶有限公司民事公益诉讼案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可充分协调各方当事人,以修复环境为目的,以调解方式结案
43.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检察院诉吴明安、赵世国、黄太宽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提起食品安全之诉,可提出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
44.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振殿、马群凯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涉及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及危险废物的案件,可由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45.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等水污染公益诉讼案
在多数人侵权污染环境中,可以将危险废物的绝对数量作为各行为人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
46.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诉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水污染公益诉讼案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一旦提起诉讼就不具有随意撤诉、调解的权利,但如果调解可以尽早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则可以调解
47.湖南省益阳市环境与资源保护志愿者协会诉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水污染公益诉讼案
利用工厂废水排放管道超标排放工业废水污染河流湖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环境侵权责任
48.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检察院诉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的,应承担损害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
二、矿业权民事纠纷
49.王仕龙与刘俊波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签订采矿权转让合同后,未依法履行报批手续的,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时,法院可以判令双方按照各自义务办理相应报批手续
50.孙素贤等三人与玄正军探矿权权属纠纷案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的登记、变更等属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不属于人民法院的管理范围
51.傅钦其与仙游县社硎乡人民政府采矿权纠纷案
乡级政府并非适格的矿业权出让主体
52.陈付全与确山县团山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矿业权转让合同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矿业权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矿业权物权变动的效力
53.四川省宝兴县大坪大理石矿与李竞采矿权承包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同意他人与之共同进行采掘活动,发包人作为采矿权人不退出矿山管理的,应确认其承包合同效力
54.资中县鸿基矿业公司、何盛华与吕志鸿劳务承包合同纠纷案
采矿权人将采矿任务发包给承包人完成并给付劳务报酬,应认定为劳务承包合同
55.朗益春与彭光辉、南华县星辉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合作合同纠纷案
矿业权合作合同履行中矿业权主体并未发生变更的,不构成矿业权变相转让
56.薛梦懿等四人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西藏龙辉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股权与矿业权是不同的民事权利,其性质、内容及适用的法律应有所区别
57.黄国均与遵义市大林弯采矿厂、苏芝昌合伙纠纷案
矿业权人与他人签订合伙协议以达到逃避行政监管的非法目的的,该合伙协议无效
58.新疆临钢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金核矿业有限公司特殊区域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
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即便未明确违反相关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但若认定合同有效并继续履行将损害环境公共利益,应依法认定无效
59.云和县土岩岗头庵叶腊石矿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矿产压覆侵权纠纷案
建设输电线路未经批准压覆重要矿床,但综合考虑国家、社会利益以及巨大投资,不宜判令拆除
60.山西京海公司等诉莱芜钢铁集团莱芜矿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矿产资源整合过程中,矿业权人股权转让合同与矿业权转让性质不同,矿业权主体、采矿权和探矿权权属不变更的情况下,股权转让不同于矿业权转让
三、水污染责任纠纷
61.中华环保联合会、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与贵阳市乌当区定扒造纸厂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保护案件集中管辖和三审合一的模式,更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62.聂胜等149户辛庄村村民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五矿等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污染者应对其污染行为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
63.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人民政府与蒋荣祥等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因环境污染被施以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仍不能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赔偿责任
64.梁兆南诉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污染事件调查报告等数据经质证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65.周航诉荆门市明祥物流有限公司、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高速公路意外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水污染事件而公路管理者未履行相应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6.吕金奎等79人诉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海上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排放未纳入环境标准但能够造成环境损害的物质亦属于环境污染责任中的“污染物”
67.邓仕迎诉广西永凯糖纸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企业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
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数个企业分别排污,难以确定各自责任大小的,可判定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68.镇江市自来水公司诉韩国开发银行投资公司水污染损害赔偿案
轮船在卸载过程中排放污染物造成水体污染的,可由船舶所有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9.陈汝国与泰州市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
对环境污染损害因果关系,主张者只需证明被主张者存在污染环境的可能性;水产养殖物灭失后,参照地方性行政规章对国有渔业水域因工程建设占用补偿标准确定经济损失
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
70.姜建波与荆军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噪声污染造成他人无法休息导致精神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71.沈海俊诉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判断排放行为是否构成噪声污染侵权的依据
72.袁科威诉广州嘉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污染者应就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73.吴国金诉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
确定环境损害数额可参考专家意见
74.陈永荣等诉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噪音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
住宅楼内水泵运转声音构成噪声污染,经整改无效时,开发商应回购涉案房屋并赔偿相应损失
五、大气污染责任纠纷
75.曲忠全诉山东富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侵权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同时,要求被侵权人就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关联性负举证责任
76.江西星光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江西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侵权行为和损害已实际发生,但受害人难以证明损失具体数额的,法官应注重适度发挥职权作用
六、其他
77.重庆市长寿区龙河镇盐井村1组与蒙城县利超运输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环境污染者即使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也不能免责
78.朱正茂、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江阴港集装箱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集装箱公司自行增设铁矿石(粉)港口接卸作业,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的,应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79.张长健等1721人与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污染者承担污染行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明责任
80.中华环保联合会与无锡市蠡湖惠山景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
未经批准占用并改变林地用途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
81.李才能诉海南海石实业有限公司粉尘污染责任纠纷案
在环境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统筹社会力量,健全完善调解机制
82.倪旭龙诉丹东海洋红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83.贵州泰蘋河生态养殖开发有限公司诉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
上游用户在上游取水用水时未办理取水行政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损害了下游用水户的合法权益,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应承担赔偿责任
84.富启建材有限公司诉姚友刚等确认合同无效案
国有滩涂属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
85.重庆市长寿区珍心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中盐重庆长寿盐化有限公司、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公司与钻井平台签订钻井施工合同,施工期间分别实施了环境污染行为,导致附近农业基地受到污染物污染的,公司与钻井平台应当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86.贵州省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诉黄启发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三款的强制性规定,防护林不得转包与个人从事农业项目生产经营,即用途不得更改为商品林
行 政
一、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87.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对政府的环境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但其并未积极整改的,检察机关可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88.山东省庆云县检察院对该县环境保护局提起全国首例行政公益诉讼
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案件,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
89.贵州省锦屏县检察院对该县环境保护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环评审批机关未及时督促受罚企业进行整改构成行政不作为
90.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诉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人民政府不当履职案
人民检察院可跨行政区划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划审理
91.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诉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公共利益受到侵害一直未得到恢复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92.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检察院诉高港区水利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执法人员存在放任违法行为、帮助逃避监管的,可发出督促履行令,依然不履行职责的,可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93.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诉清流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环保局明知电子垃圾处置不当,接到检察建议书后仍拖延履行职责的,构成违法
94.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诉铜仁市国土资源局、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行政公益诉讼案
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督管理法定职责,滥用职权许可违法开采的,应确认违法
95.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诉湖北省利川市林业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环境资源受到侵害,相关行政机关未能全面地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影响区的森林环境仍持续受到侵害的,检察院可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96.云南省剑川县人民检察院诉剑川县森林公安局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行政机关在作出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后没有督促行政相对人对受到破坏的林地恢复原状,也没有代为履行的,属于怠于履行法定职责
97.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人民检察院诉宜昌市点军区环境保护局怠于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环保局对养殖户擅自排放废水行为虽采取积极措施,但环境污染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治理的,法院可认定其怠于履行法定职责并判令其继续履职
二、行政处罚
98.佛山市三英精细材料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处罚案
环境保护管理机关应依法严格处罚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企业
99.动感酒吧诉武威市凉州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命令案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噪声排放标准适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00.海丽国际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诉国家海洋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占用海域的行为均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
101.君宁机械厂诉六安市金安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从事需要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行业的企业在投产前未办理环评手续且存在排污行为的,可依法予以处罚
102.泉州弘盛石业有限公司诉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管理案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必然产生污染物的,必须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经验收合格才能投产
103.梦达驰汽车系统(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诉苏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被检查单位拒绝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现场检查的行为,依法应予处罚
104.浦铁(青岛)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诉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以须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为由拒绝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的,应受行政处罚
105.威海阿科帝斯电子有限公司诉威海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已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因企业生产地址搬迁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06.临湘市壁山新农村养猪专业合作社诉临湘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农业养殖户违反规定排污污染环境应受行政处罚
107.晋海家居用品(上海)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奉贤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
单位产生的废弃物不得违规交由没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处理
108.上海勤辉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责令关闭行政决定案
在饮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工业生产排放粉尘应受行政处罚
109.刘德生诉胶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行政部门对停产阶段的违规建设项目应减轻处罚
110.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制作取样记录或者将取样过程记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可以采取拍照、录像或者其他方式记录取样情况
111.陈德龙诉成都市成华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案
只要存在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不管是否造成损害后果,都视为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112.李兆军诉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案
人民政府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在权限范围内制定内容和程序上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
三、行政许可
113.卢红等204人诉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许可案
环保机关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的环保审批公示,不能替代其在申请人正式报送环评报告及相关申请材料后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公示和公众调查的程序和义务
114.苏耀华诉广东省博罗县人民政府划定禁养区范围通告案
对行政许可因环境公共利益需要被变更或撤回而遭受损失的合法养殖户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115.夏春官等4人诉东台市环境保护局环评行政许可案
重大环评行政许可未告知听证权利属程序违法
116.张小燕等人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环评行政许可案
环保部门进行变电站项目环评应当加强信息公开
四、其他
117.正文花园业委会、乾阳佳园业委会诉上海市环保局不服环评报告审批决定案
在环境保护行政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加强对公众参与程序的司法审查
118.吴轶诉江苏省环境保护厅不履行法定职责案
环保部门应履行对噪音的管理和监督义务
119.周锟、张文波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评批复案
高铁项目环评过程中应保障公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
120.宜宾县溪鸣河水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诉沐川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案
流域水资源内因水的流动性形成的“间接法律关系”应予以确认,因此,信息公开申请人与行政机关行为间具有利害关系,对其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应予受理
121.罗建兰、游泳等人诉丰都县水务局行政批复违法案
行政机关未依法提供证明批复合法的事实证据,其作出的行政批复应视为没有证据,依法应予撤销
122.岳西县美丽水电站诉岳西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决定案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违法建设设施,设施建成后补办批准手续的不影响对其违法建设事实的认定
五、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123.湖南省蓝山县环保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检察机关可将对行政单位的监督与对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互相渗透、促进
124.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违法履职案
检察机关可依托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对“网络点餐” 及第三方平台的监督管理
125.陕西省西安市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
检察机关可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灵活性和实效性特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26.重庆市石柱县水磨溪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在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工业园区,破坏了湿地生态环境,地方政府应承担修复责任
127.湖北省黄石市磁湖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
对于多个行政机关因职能交叉导致权限不清的执法难题,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问题解决
128.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检察院诉李某等人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察机关可以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刑事被告人及相关侵权行为人履行治理、赔偿等义务
封底
是否关闭自动购买?
关闭后,阅读到本书未购买章节均需要手动购买确认。
取消
关闭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
已读到0% · 共0条笔记
你可以在这里记录本书的
想法、划线、书签
点评此书
推荐
一般
不行
书友想法
评论
0
赞
0
暂无评论
发 表
回复
赞
评论详情
发 表
确定删除吗?
取 消
删 除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指导与参考
》
仅支持付费会员使用
微信扫码开通付费会员
仅支持付费会员使用
微信扫码开通付费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