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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实务系列读本之一(法规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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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实务系列读本之一(法规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律手册
李光
扉页
第二条 不得挪用公司资金/4
+
书签
第三条 不得私立账户/6
第四条 不得随意提供借贷或担保/8
第五条 不得随意与本人进行交易/10
第六条 不得私自占有公司交易佣金/12
第七条 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14
第八条 持股1年内不得转让/17
第九条 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20
第十条 董事应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22
第十一条 董事不得向公司无理借款/23
第十二条 五条 件接受股东质询/24
第十四条 监事须对定期报告出具审核意见/27
第十八条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36
第二十二条 每年交易额度为25%/46
第二十四条 注意个人信息的申报时点/49
第二十五条 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票/51
第二十六条 在承诺期内不得转让股票/53
第二十七条 持股变动2个交易日内上报/55
第二十八条 亲属持股应予以披露//57
第二十九条 信息披露必须真实/60
第三十二条 不得收取任何回扣/67
第三十三条 国有单位的相关情况/69
第三十四条 不得向公司人员行贿/70
第五部分 其他
第三十七条 独立经营/78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高级管理人员/82
二、窗口期/82
三、内幕人员/82
四、内幕消息/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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