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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拟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理辨析”、“法治实践”以及“法治愿景”等问题进行探讨,通过从事实与规范的维度展开论述,以期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之道”给出见解和结论。在“法理辨析”部分,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内涵在于“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在“法治实践”部分,着眼于从全国视域、地方视域以及全球视域这三个角度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实践进行考察。在“法治愿景”部分,认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愿景在于“构建现代性的民生发展法治方案”。
本书拟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理辨析”、“法治实践”以及“法治愿景”等问题进行探讨,通过从事实与规范的维度展开论述,以期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之道”给出见解和结论。在“法理辨析”部分,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内涵在于“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在“法治实践”部分,着眼于从全国视域、地方视域以及全球视域这三个角度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实践进行考察。在“法治愿景”部分,认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愿景在于“构建现代性的民生发展法治方案”。
本书拟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理辨析”、“法治实践”以及“法治愿景”等问题进行探讨,通过从事实与规范的维度展开论述,以期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保障之道”给出见解和结论。在“法理辨析”部分,指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化内涵在于“民生福祉的法治保障”。在“法治实践”部分,着眼于从全国视域、地方视域以及全球视域这三个角度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实践进行考察。在“法治愿景”部分,认为,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法治愿景在于“构建现代性的民生发展法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