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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指导 2015年第1辑 总第5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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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指导 2015年第1辑 总第51辑
景汉朝 孙华璞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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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指导》编辑委员会
《审判监督指导》特约编辑
【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及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批准指定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太原、大同、临汾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八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指导案例32号
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
指导案例33号
瑞士嘉吉国际公司诉福建金石制油有限公司等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指导案例34号
李晓玲、李鹏裕申请执行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35号
广东龙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广东景茂拍卖行有限公司委托拍卖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36号
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证券权益纠纷执行复议案
指导案例37号
上海金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瑞士瑞泰克公司仲裁裁决执行复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目 录
一、管 辖
二、回 避
三、诉讼参加人
四、证 据
五、期间和送达
六、调 解
七、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九、诉讼费用
十、第一审普通程序
十一、简易程序
十二、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
十三、公益诉讼
十四、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五、执行异议之诉
十六、第二审程序
十七、特别程序
十八、审判监督程序
十九、督促程序
二十、公示催告程序
二十一、执行程序
二十二、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二十三、附 则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解读
一、“三加一”路线图与有限再审
二、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条件
(一)关于再审申请人资格
(二)关于申请再审的裁判类型
(三)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
(四)关于申请再审期限
三、再审事由
(一)新证据
(二)原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三)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四)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
(五)据以作出原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的
四、指令再审和提审
(一)指令再审
(二)提审
五、再审审理和裁判
(一)再审开庭原则
(二)再审审理范围
(三)再审裁判
六、检察监督案件的处理
(一)检察监督案件的受理
(二)再审检察建议的办理
(三)依职权监督和“跟进监督”
(四)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与检察监督案件的审理
七、案外人权利救济
(一)案外人申请再审
(二)原审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申请再审
(三)案外人申请再审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8件典型案例
目 录
案例1 罪犯张松坚不予减刑案——职务犯罪罪犯不认罪悔罪,依法不予减刑
案例2 罪犯奚中杰不予减刑案——原判为严重危害民生犯罪的罪犯,依法从严控制不予减刑
案例3 罪犯陈雪冰不予减刑案——金融犯罪罪犯拒不退赃,依法不予减刑
案例4 罪犯黎满泉不予假释案——职务犯罪罪犯未主动退赃、积极履行财产刑,黎某某依法不予假释
案例5 罪犯车成义依法收监案——职务犯罪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已经消失,不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及时依法收监执行刑罚
案例6 罪犯吴正减刑案——罪犯缓刑考验期间见义勇为构成重大立功,依法获得减刑
案例7 罪犯魏玉庆假释案——罪犯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依法获得假释
案例8 被告人李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玩忽职守案——原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宏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玩忽职守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一、《规定》的起草背景
二、《规定》的指导思想
三、启动再审标准应统一
四、指令再审的适用标准
五、应当提审的具体情形
六、再审发回重审的事实性事由
七、再审发回重审的程序性事由
八、再审案件的审理范围
九、再审发回重审后诉讼主张的变更
十、其他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相关表述及依法收转当事人诉讼材料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
一、刑事抗诉工作的基本要求
二、刑事抗诉的情形
三、刑事抗诉案件的审查
四、健全和落实刑事抗诉工作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13起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目 录
典型案例1 唐某与程某房屋买卖纠纷抗诉案
典型案例2 许某与某医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典型案例3 张某与徐某、肖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抗诉案
典型案例4 夏某某等与朱某某、李某某等交通肇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抗诉案
典型案例5 刘某与陈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典型案例6 刘某等诉广州某贸易公司财产租赁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
典型案例7 芜湖某投资公司诉杨某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
典型案例8 张某等诉颜某彬民间借贷纠纷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
典型案例9 吴某等申请支付令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
典型案例10 毛某挪用执行款物执行监督案
典型案例11 冯某申请执行监督案
典型案例12 某集团公司申请执行监督案
典型案例13 某医院申请执行监督案
【案例评析】
刑事冤错案件的申诉复查及再审工作的问题思考——关于原审被告人黄家光故意杀人刑事再审一案的评析
一、基本案情
二、原审审理情况
三、申诉理由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意见
四、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的事实和审理情况
(一)原判认定被告人黄家光参与故意杀人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且各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存在的矛盾无法排除
(二)有新的证据证明黄家光没有参与作案
五、评析意见
(一)关于本案原审错误判决的原因分析
(二)防范冤假错案,进一步加强刑事申诉复查案件审理工作的思考
流质契约禁止存废谈
一、流质契约禁止规定及立法目的考虑
二、流质契约在我国民商事活动中的运用情况
三、禁止流质契约在现实情形下有无必要性的考量及建议
(一)禁止流质契约,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平原则
(二)禁止流质契约亦不能体现民法的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
(三)禁止流质契约,既与物权的本质属性不符,也与我国合同法关于意思自治基本原则不符
(四)对于债务人利益及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法律已经规定了救济途径
(五)允许流质契约,有利于债权实现的迅捷,提高时间效率、降低经济成本,也有利于债务人利益的保护
(六)现行法律对于流质契约的禁止性规定,颇多流于形式
四、结论
【裁判文书选登】
呼格吉勒图再审改判无罪一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实务研讨】
反思与重构:论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标准之认定
一、当前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标准之问题反思
(一)忽视了对罪犯主观思想的改造与考察
(二)没有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三)减刑标准门槛偏低导致罪犯难以管理
(四)不甚科学的量化标准使罪犯改造产生了功利思想
(五)没有时间限制的认定标准使未改造好的罪犯也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二、重构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标准之工作理念
(一)要牢固树立注重惩罚的理念
(二)要牢固树立强化教育的理念
(三)要牢固树立突出效果的理念
三、重构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标准之指导原则
(一)坚持主、客观一致但应重点考查主观改造表现的原则
(二)坚持原判情况与改造表现相结合但应充分考查原判情况的原则
(三)坚持从宽处理与从严处理相结合但应更加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重构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标准之体系思考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报请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二)探索建立单个案件综合评价制度
(三)探索建立梯级分层的纵向评价体系
保险代位求偿不当得利的认定及禁止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保险代位求偿的对象
二、关于保险代位求偿费用的负担
三、保险代位求偿的金额限制
四、结语
论侵害配偶权的损害赔偿责任
一、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
(一)违法行为
(二)损害事实
(三)因果关系
(四)主观过错
(五)受害配偶无过错
二、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责任与离婚损害赔偿的关系
三、侵害配偶权的赔偿主体
(一)仅由侵权配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仅由侵权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四、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责任大小的确定
确认利益的判断标准及处理方式
一、问题之说明
二、两则典型案例
三、裁判要旨分析
四、确认利益的判断标准
五、典型案例的分析
六、不具有确认利益的处理
贷款展期的认定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第一种观点,即原二审判决的观点
(二)第二种观点,即为指令再审的观点
【经验交流】
天津全市法院审监庭审理的民事调解再审案件年度情况分析
一、我市进入民事再审程序调解案件的总体情况
(一)案件类型比较固定,多发于涉财类案件
(二)系列案件多发
(三)生效的调解书均是由基层法院作出
(四)案件的当事人往往不出庭,由律师参与
(五)启动再审的原因往往是在执行阶段第三人提出异议
二、我市进入民事再审程序调解案件的具体表现
(一)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导致的虚假调解
(二)一方当事人恶意欺诈导致的恶意调解
(三)法官过失引起的调解错误
三、调解错误的成因分析
(一)法院未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调解
(二)证据规则中当事人自认规则存在漏洞
(三)审判管理制度不科学,法官压力大,防范意识较差
(四)法院各部门间以及各法院间案件审理信息沟通不畅
(五)对当事人恶意诉讼惩处失严,违法成本低
四、解决调解错误的工作建议
(一)法官在庭前准备、庭审活动及制作调解书时应当严格审查
(二)法院应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恶意调解的惩戒力度
《审判监督指导》约稿函
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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