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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事发微》一卷,画论。清代唐岱撰于1716年。为论画二十六篇。认为绘画是“怡情养性”的东西。是“轩冕巨公不得自适于林泉而托兴笔墨,以当卧游”。反对“用之图利”,认为“六法中原以为气韵为先”。他还把“气韵”解释为“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主张“景界要新”,“落笔要旧”。主张“用古人之规矩格法”。他还谈到,一个画家“善文”、“善书”,对于提高绘画技巧有重大作用。
《绘事发微》一卷,画论。清代唐岱撰于1716年。为论画二十六篇。认为绘画是“怡情养性”的东西。是“轩冕巨公不得自适于林泉而托兴笔墨,以当卧游”。反对“用之图利”,认为“六法中原以为气韵为先”。他还把“气韵”解释为“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主张“景界要新”,“落笔要旧”。主张“用古人之规矩格法”。他还谈到,一个画家“善文”、“善书”,对于提高绘画技巧有重大作用。
《绘事发微》一卷,画论。清代唐岱撰于1716年。为论画二十六篇。认为绘画是“怡情养性”的东西。是“轩冕巨公不得自适于林泉而托兴笔墨,以当卧游”。反对“用之图利”,认为“六法中原以为气韵为先”。他还把“气韵”解释为“有气则有韵,无气则板呆矣”。主张“景界要新”,“落笔要旧”。主张“用古人之规矩格法”。他还谈到,一个画家“善文”、“善书”,对于提高绘画技巧有重大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