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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旨在:第一,加强对中国大陆地区港资企业中职工权利的保护,从制度上杜绝“香港老板跑路、职工欠薪待付、地方政府买单”的窘境,从破产法及劳工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为实践中的问题寻找答案。第二,有助于构建中国大陆和香港间的跨境破产机制,进而极大缓解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两岸四地”大中华区之间构建跨境破产机制的阻力。第三,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如能建成跨境破产机制,对于将来筹划亚洲区际跨境破产机制乃至在“一带一路”经济体跨境破产机制,也有极大参考与推动作用。
本书旨在:第一,加强对中国大陆地区港资企业中职工权利的保护,从制度上杜绝“香港老板跑路、职工欠薪待付、地方政府买单”的窘境,从破产法及劳工权利保护的角度出发,为实践中的问题寻找答案。第二,有助于构建中国大陆和香港间的跨境破产机制,进而极大缓解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两岸四地”大中华区之间构建跨境破产机制的阻力。第三,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如能建成跨境破产机制,对于将来筹划亚洲区际跨境破产机制乃至在“一带一路”经济体跨境破产机制,也有极大参考与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