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理智研究道德原理研究
[英]大卫·休谟
《人类理智研究》试图确定人类认识的原则。其理论基础是两类认识对象的划分。首先,所有这些对象或者是“印象”,或者是“观念”。印象是感觉的张极材料,观念是这 些材料的复合、变换、扩大或缩减。据此休休谟提出一种意义理论:一个不直接代表印象的词,只能当它能提供可以通过心理过程从印象得出的观念时,才有意义。其次,认识对象或者是“观念间的关系”或者是“事实”。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任何关于事实的论证科学是不可能的。 《道德原理研究》是休谟关于道德思想的结晶。他认为同情是人性的表现,成为人类社会生活和个人幸福的基础。他怀疑的不是道德而是关于道德的许多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