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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19·下)
本书收录了2019年下半年与证券期货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其中法律2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9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18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5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6件。其中,中国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按照综合、证券、基金、期货类分类编排,证券篇中按照市场交易类、机构类、上市公司类、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等编排,各类别依次按效力级别和颁布时间顺序排列,均是标准文本,是从事金融行业相关人员查阅资本市场法律规定的工具书。
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
2020年是中国资本市场建立30周年。值此重要时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著的《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正式出版亮相。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该书序言中指出,要坚定不移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着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全面提升市场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市场功能发挥,促进投融资协同发展。 《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分9篇19章,共计40万字。本书包括综述、市场体系篇、市场主体篇、市场制度篇、对外开放篇、风险防控篇、法治监管篇、党的建设篇、展望篇,并附大事记、重要统计数据表格等,以史为主、史论结合,系统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结合重大事件和重大改革举措,从党的建设、市场体系、市场主体、市场制度、对外开放、风险防控、法治监管等方面全面梳理了30年来资本市场建设的主要进展,全方位展现了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历史画卷。 作为一本以记录史实为主的书籍,本书力求客观、如实地系统梳理中国资本市场30年改革发展脉络,重点反映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近10年资本市场的重大事件、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统计数据等内容。 本书还系统性地展望了下一时期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9大远景,提出到2035年,我国将形成股权与债权、场内与场外、现货与期货、公募与私募有机联系、错位发展的多层次现代资本市场体系。 《中国资本市场三十年》主要呈现四方面的写作特点:系统梳理了党的全面领导对于资本市场30年发展的重要意义;官方组织编撰,证监会近50个会内部门和系统单位统一组织、通力合作,具备较高的权威性,很多统计数据首次对外公布;重在记录史实、述而不作,保证客观性;既统筹兼顾,也突出重点。
中国资本市场二十年
“以史为鉴”,中国证监会在《中国资本市场二十年》一书中,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全貌简略地展现给社会大众,让海内外市场参与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更加完整和客观的认识。 《中国资本市场二十年》全面展示了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规模,从开放度、基础建设、体系制度完善、秩序维护功能发挥等方面,逐步实现发展突破和转折性变化的历史进程。深刻总结了中国资本市场二十年的发展经验与伟大成就,系统。介绍了中国资本市场现行的基本制度,深入探讨了中国资本市场未来的发展战略。 本书还首次公布了中国资本市场大事记等极为宝贵、真实、客观的资料。
德国证券法律汇编(中德文对照本)
《德国证券法律汇编》汇编了德国资本市场七部基本法律:《有价证券交易法》、《交易所法》、《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有价证券收购法》、《有价证券招股说明书法》、《有价证券销售说明书法》、《存款保护和投资人赔偿法》。这七部法律构成了德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制度框架。 《有价证券交易法》于1998年9月颁布,近一次2011年7月对部分条款进行了微调。较大的修改是在2009年7月,主要是配合将《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arket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of the European UnionMiFID)转化为德国国内法而修订相关条文,特别是配合落实欧盟《反市场滥用指令》与《上市公司透明指令》,修改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包括持股申报通知中有关持股比例、通知期间等条款,修订后全文分为13章共47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及定义、内幕监控、市场操纵、裸卖空及金融衍生品的交易、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等。德国的《有价证券交易法》同时规范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有价证券交易法》第1条第1款明确:“本法适用于:提供有价证券服务和附加服务、交易所内外的金融工具交易、金融远期合约的签订,金融分析,以及上市公司股东表决权份额的变更。” 《交易所法》自1897年1月1日起生效,是德国第一部规范证券交易行为的法律,2007年11月为配合MiFID实施对条文进行了较大修改。在德国的监管架构中,金融监管局是联邦主管机关,各州财政部门设有交易所监管机构负责执行《交易所法》规定的职权,对各交易所实施管理,内容包括监督各交易所及其行政管理,特别是监督交易所价格形成过程、对违反交易所规则之调查等。需要说明的是,德国的交易所是设立在公法基础上的非营利性政府公立机构。在1990年以前,德国的交易所还都是由联邦财政拨款,由州财政部门行政管理,隶属于各州工商管理局下的一个部门。为了提高德国的交易所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德国政府决定把交易所委托给私营企业代理经营,于是1990年以后,交易所均由基于私法设立的营利性公司经营。对交易所本身来说,仍是公法意义的公益机构。但交易所运营部分又被私有化,需由在私法意义上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社团法人代表其行事。 《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制定于1937年,近一次修改是2009年7月。《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主要是规范证券保管以及证券权利变动。德国法将有价证券归类为有体物,证券凭证是一种特殊的纸面文件,与纸面文件相关的权利被物化在这个文件中,因而证券的转让适用规范有体物的规则。实务中证券交易都采取电子簿记的方式实行证券的交付,为了能够将纸质凭证与电子簿记在证券账户中合理地加以匹配,《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引入了“集中保管系统”。实务上,集中保管系统由明讯银行(Clearstream Bank)运营,明讯银行在自己的保管库中保管着各项凭证,德国众多的证券保管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在明讯银行开设账户,证券保管银行本身则保管其客户的账户。证券转让时,明讯银行充当中心转账机构,无须实物交付,只需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就可以在账面上实现证券转让。在证券持有模式上,德国采用证券间接持有模式,整个证券托管链条上可能会存在多个证券保管银行。但在整个托管链条中,每个证券持有者(寄托人)都享有集中保管证券的共同所有权,托管链条中的托管方并不能获得所有权。这种共同所有权制度的设计可以保证在托管方破产时,投资者(寄托人)的利益不会受到损害。《有价证券保管与购买法》中明确证券的买受人能够尽可能地获得证券的财产权利,在保管银行面临资金困难时,他们也不会失去这些证券的财产权利。银行也可以以自己名义将客户的证券保管到其他保管银行处,但这不能侵害寄托人的权利,法律假定第三方托管方知晓证券不是中间托管方的财产,而属于中间托管方客户的财产。在没有特别许可的情况下,属于客户的证券是不能被当作保管银行责任财产的。 《有价证券收购法》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近一次于2011年4月5日作出了修订,共计9章68条。该法对收购的监管、收购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般性规定、联邦金融监管局的权限、收购要约、强制要约及解除、收购请求权、法律程序、法律责任等。 德国对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证券的信息披露适用《有价证券招股说明书法》,非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证券的信息披露适用《有价证券销售说明书法》,采取了不同标准。《有价证券招股说明书法》制定于2005年6月,2011年6月作了修订,共计7章31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和概念定义、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的批准和公布、跨境发售与交易许可、主管机关及程序等。该法第1条第1款的规定:“本法适用于公开发售或允许在有组织市场内交易的有价证券的招股说明书的制定、批准及公布。”《有价证券销售说明书法》自1990年1月起实施,近一次于2007年修订。该法第8f条明确:“在境内公开发售能享有公司利益分配权,但未采用《有价证券说明书法》之有价证券形式的股权份额,发售发行人或者其他第三人以自己名义但为他人计算所持有或管理的资产(信托资产)份额,或者发售其他封闭式基金的份额时,发行人须按本章之规定公布销售说明书,除非其他法律对此另有规定,或者已经根据本法公布过销售说明书。第1句所规定的销售说明书公布义务,同样适用于记名债券。”该法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销售说明书的公布及相关法律责任、过渡性条款等。 《存款保护和投资人赔偿法》自1998年8月起实施,2010年近一次修订。该法从赔偿机构、投资者求偿的程序及请求权的范围作出了具有操作性的规定。根据该法德国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除了银行保证基金(Bank Guarantee Schemes)的义务性会员外,任何民营的信用机构(credit institution)或证券交易商均应加入存款保护与投资赔偿基金。目前,存款保护与投资赔偿基金分为存款保护基金与证券交易商赔偿基金两个子基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2019
中国证监会年报自2007年在我社公开出版以来,已成为我社的传统出版项目,在市场上具有一定影响。年报站在中国资本市场监管最前沿,归纳提炼2019年我国证券资本市场发展的重要工作、数据和资料,对我国证券市场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状况进行总结,披露我国证券市场年度数据,分别展示了证监会系统管理框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相关精神情况,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监管层面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情况,依法全面从严监管情况,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稳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等内容。
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2010)
《2010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中英文)收录了2009年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数据以及与证券期货市场相关的部分宏观经济指标。年鉴分为证券市场概况、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及衍生品、上市公司、投资者结构、期货市场、证券期货中介机构、大事记等9个部分,另附2009年世界交易所排名,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收费标准,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通讯录等。
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组织撰写的“中国上市公司发展与改革丛书”力求把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的历史全貌概略地展示给大家,让海内外市场参与者对中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历史和规律有更加完整和清晰的认识。同时,该丛书对新环境下上市公司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特点进行了思考,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进行了规划和探索,“抛砖引玉”,旨在希望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所有关心上市公司成长、关心资本市场发展的人士一起,为实现中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而共同努力和奋斗!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对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历程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未来的发展作出了规划和展望。报告展示了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总结了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客观分析了中国资本市场与成熟市场之间存在的差距,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资本市场未来十几年的发展进行了战略规划和远景展望。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撰写的《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报告》,力求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貌简略地展现给世人,让海内外市场参与者对中国资本市场有更加完整和客观的认识。同时,该报告对市场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规划和思考,旨在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所有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一起,为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而努力奋斗。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发展报告
《中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发展报告》内容分为:第一篇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基本现状;第二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功能及需要关注的问题;第三篇 当前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面临的问题;第四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创新和监管政策建议;第五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国际及境内外比较;第六篇 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第七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选编。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美国商品交易法(中英文对照本)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美国商品交易法(中英文对照本)》(CommodityExchangeAct,CEA)是美国期货市场最基本的法律规范,是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制定相关规章(CFTCRegulations)的法律基础。CEA规范了期货市场包括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交易设施、结算系统、市场参与者和市场专业人士在内的所有主体的行为,以及相关的投资工具,其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的法律体系,威慑和防范市场价格操纵或任何扰乱市场诚信的行为,确保财务完整性并避免系统性风险,保护所有市场参与者免受欺诈或其他不良行为或滥用客户资产行为的影响,促进负责任的创新和交易所之间、其他市场之间和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公共利益。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欧盟证券监管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本)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欧盟证券监管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本)》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 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中英文对照本)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中英文对照本)》由10章71条和4个附录组成,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核准”、第三章“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条件”、第四章“透明度要求”、第五章“管理特定类型另类投资基金的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第六章“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在欧盟境内销售和管理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的权利”、第七章“与第三国相关的特别规定”、第八章“向零售投资者销售”、第九章“主管部门”、第十章“过渡条款和最终条款”、附录一、附录二“薪酬政策”、附录三“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附录四“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计划在其母国以外的成员国境内开展销售时应提交的文件和信息”。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7)·欧洲卷: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本)
《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7)·欧洲卷:欧盟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法规汇编(中英文对照本)》选取了欧盟证券监管领域9项重要法律文件进行翻译。这9项法律文件是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根据欧盟委员会《金融服务行动计划》(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 FSAP)和《莱姆法路西计划》(Lamfalussy Process),于2003年至2009年间针对欧盟内证券市场“招募说明书”、“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发行人透明度”、“评级机构监管”四大问题所发布的指令及修订。这些指令是当前欧洲证券监管在相关领域的基本原则和规则,旨在协调欧盟各国的有关监管制度,推进欧洲资本市场一体化进程。总体而言,这些指令使欧盟证券市场的运行和监管达到了全新的水平。
美国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套装上下册)
《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是美国联邦政府为了应对2008年肇始于美国并迅速席卷全球的金融风暴而制定的一部大规模的金融改革法案。该法案不仅是美国在全球范围内率先针对危机中饱受诟病的金融监管体制建立的新规则,更是今后各国进行金融监管改革的新标尺,对美国境内以及全球范围的金融生态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美国投资者保护经典案例选编(中英文对照本)
本书为境外资本市场重要法律文献译丛之一,收录的17个案例是从美国诸多证券法案例中反复筛选出来的经典案例,也是美国法学院开设的《证券监管》课程中必须讲授与研究的案例。因此,这些案例的翻译与出版对于提升我国证券法的研究水平、推动我国证券法和证券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翻译是为了比较,比较是为了借鉴。
现行证券期货法规汇编(修订版)(附光盘1张)
《现行证券期货法规汇编(修订版)》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辑,在2007年出版的《现行证券期货法规汇编》基础上修订而成。 全书收录了截至2011年6月30日有效的法规文件653件。其中,法律47件、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82件、司法解释62件,按公司证券类、银行保险类、行政类、民商类、刑事类等分类编排。证券期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62件,按综合、发行、上市公司、外资股、信息披露、市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基金、期货分类编排,各类别依次按其调整事项归类排列。 全书收录了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期货业协会的主要规则32件。
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相关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与规章
就对于处在“市场+转轨”时期的我国证券市场及其监管改革而言,美国证券监管的经验和教训不失为一个极其宝贵的借鉴素材。正是基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学习态度,为了完整、准确、全面地反映《1933年证券法》及相关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与规章的精髓,我们在选择本套法律法规的翻译团队时也是费尽心思,翻译团队成员中既有十年来翻译出版近十余部英美经典公司法、证券法著作的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也有从事近十年境外IPO和跨境融资经验的非诉律师,并且还有受教于美国证券法研究并且其研究项目受到世界银行资助的美国法学博士。我们由衷地希望通过我们的翻译不仅能够准确还原美国《1933年证券法》及相关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与规章的条文规定,还可以向读者清晰地展示出美国证券法律制度“精细”的条文叙述和制度设计。
证券期货稽查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上下)
《证券期货稽查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上下)》主要内容:法律法规是证券期货监管稽查执法的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自成立并开展稽查工作以来,从未编辑过专门的稽查法律法规,各类稽查法律法规散见于会里统一的系列法规汇编及各业务部门的法规汇编之中,其中又有经常不断的立、改、废,给稽查人员的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为方便稽查人员携带、查阅法律法规,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稽查一局经认真研究精心收集,选编了《证券期货稽查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上下)》,其中包括稽查办案最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以及自律规则等。
注册会计师说“不”(上中下)
《注册会计师说“不”:中国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分析(1992-2000)(套装全3册)》编写的目标:一是成为各级监管机关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处的重要依据;二是成为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规范、会计规范、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重要参考;三是成为一本好的培训教材,以供高校教学、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证券市场的会计监管人员,证券、基金从业人员乃至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培训之用;四是成为上市公司编报财务信息、会计师事务的执行审计业务的实务参考;五是为广大研究人员研究中国证券市场及其相关的会计、审计等问题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200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年报(2008)》是中国证监会成立以来编写的第二份年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主要承担了具体的编写工作,经过近4个月的努力,终于付梓。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16·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本书收录了2016年上半年与证券期货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等法规性文件,并按类别分为证券、基金、期货等,均是标准文本,是从事金融行业相关人员查阅法律规定的工具书。
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15
本书总结了2015年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主要成果,并力图反映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的整体状况、发展水平和所处阶段。着重收录重要讲话、法律法规、执法实践、依法行政工作报告、自律组织工作综述、监管专题、综述评析、案例评析、司法文书选编和法律意见书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期货法规汇编(2017 上)
本书收录了2017年上半年与证券期货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其中法律3件,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31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件,司法解释、司法文件3件,其他部委发布的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证监会文件按照综合、证券、基金、期货类分类编排,证券篇中按照发行类、机构类、上市公司类编排,各类别依次按颁布时间顺序排列,均是标准文本,是从事金融行业相关人员查阅资本市场法律规定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