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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文指要》校注(套装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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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文指要》是中国著名学者、社会活动家章士钊晚年撰写的一部学术巨著。主要内容是研究唐代文学家柳宗元的作品、生平和思想,被毛泽东誉为“解柳全书”,出版以后,在国内外引起巨大的反响。然而该书完全由文言文写成,征引的古籍亦全部为文言文,文辞深奥,文字冷僻,加之涉及的历史人物和典故众多,如果对中国历史和古文字、古典文学没有一定的造诣,根本无法理解和读懂。而且,作者著书时,已是八九十岁高龄,精力和记忆力有限,难免出现一些错误。因此,该书亟需加以注疏和校正。然而,该书出版四十多年了,除了作者章士钊本人在出版时作了简单的注释外,尚未见到有人对它进行详细的注疏和校订。虽然2000年文汇出版社在出版《章士钊全集》重版《柳文指要》时,编者作了零星的注释,但数量极少,而且有些注释还是错误的。有鉴于此,广州大学人文学院郭华清教授对《柳文指要》进行校注,希望经过详细注疏和校正以后,具有中等国学水平的人也能够直接阅读这部学术著作,并发现其中的错误。校注内容主要包括:一,对其引用的经典注明出处;二,对其中涉及的历史人物,特别是文学史上的人物注明其字号、籍贯、出生年、官位、著作;三,校出原著中知识性的错误;四,解释冷僻的字和较为生疏的词汇;五,对部分典故加以注解,并指明其出处。六,注解其中涉及的古籍;七,注解一些历史事件,做到引用历史原典注解;八,对章士钊的原注加以补注。本校注依据的版本是中华书局1971年9月第1版《柳文指要》,本校注书稿分上、下两卷。
章士钊全集
章士钊先生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位有影响的政治活动家和著名学者。建国后,他担任中央文史研究馆副馆长、馆长长达22年之久。《章士钊全集》10卷本近500万字,收录了他一生中的主要著作,内容极其丰富,包括了哲学、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新闻以及文学艺术等不同领域、不同学科的文章,其中《柳文指要》是章士钊先生晚年的一部力作,也是他一生在学术上最重要的研究成果。章士钊(1881—1973)湖南长沙人,清末任上海《苏报》主编,辛亥革命后,曾任《民立报》主笔、北京大学教授、广东军政府秘书长、南北议和南方代表、段祺瑞政府司法总长等职,1933年起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成为当时全国闻名的大律师,并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建国后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著有《柳文指要》等。章士钊与陈独秀原是青年时代留学日本的知交,虽然在“五四”运动前后二人在政治主张、文学体裁等方面的观点出现分歧,但当1932年10月蒋介石当局制造的“陈独秀案”发生后,为维护正义,章士钊当即声明愿为陈进行义务辩护,当时人们称他是“古道可风”。 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被国民党政府逮捕,1933年4月14、15、20日江苏高等法院借江宁地方法院刑二庭对此案进行了三次公开审理。陈独秀等共同聘任“平京法律事务所”彭望邺、吴之屏及章士钊为辩护人,陈独秀也作了自我辩护。1933年4月26日作出判决,认定陈独秀“以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并以文学为叛国之宣传,实犯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第二条,第六条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公权十五年。”陈独秀不服提出上诉,社会舆论继续抗议,国民党当局迫于舆论等压力,经国民党最高法院终审,改判陈独秀有期徒刑八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蒋介石被迫答应他在西安事变时关于“释放全国政治犯”的保证,于1939年8月21日下令释放陈独秀。 章士钊的辩护词与陈独秀的自辩词在风格上有着鲜明的不同,后者侃侃而谈,直抒胸臆,嬉笑怒骂无拘无束,表现了一个政治奋斗者的锋芒锐气和蓬勃朝气。章士钊的辩护词,则依法论案,理智客观,,更具沉稳老辣之风,显示出一名大律师的风范。
甲寅杂志 甲寅周刊(全五册)
《甲寅杂志·甲寅周刊(全5册)》内容简介:中国近现代史上的传奇人物章士钊,曾因主编《甲寅》杂志、《甲寅》周刊成为“甲寅”派的主将。《甲寅》杂志是《新青年》之前最有影响的进步期刊之一,并与《新青年》有着极为复杂的相成相反的关系,是研究《新青年》及“五四”新文化运动不可或缺的史料。而《甲寅》周刊却成为了反对新文化运动的保守阵地。但其作者群阵容强大,有蔡元培、梁漱溟、吴承仕、沈钧儒、黄侃、钱基博、陈三立、章太炎、杨树达、叶德辉等,为《甲寅》周刊的学术及史料价值增色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