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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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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系及其现代化研究》全书分两部分,一是中华法系的特点,二是中华法系的现代化。在中华法系的特点部分,下分三小部分,分别讲述中华法系法制的法家化、法官的儒家化和民众法意识的鬼神化。在中华法系的现代化部分,下分近代化与现代化,近代化部分分析清末至中华民国1949年这一历史时期中华法系近代转型的客观历史;现代化部分分析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70年中国法治现代化之路,阐释中国社会发展中不同政治时期法律发展的特征,其中特别侧重了文化传统与立法,改革开放与现代化范式,进而总结当代法治发展的经验与规律。全书19章,从时间上说贯通古今,用丰富的史料展现了中华法系的独特发展道路,从空间上说兼容政治学说,深刻解析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客观社会政治基础、传统文化积淀、历史发展惯性,阐明中国法治道路是中国政治发展与客观历史的必然产物,是适合国情的,是最好的法治时代。
法治随想录
本书通过上百篇语言生动、笔锋犀利的法学小短文,深刻揭示法治前瞻性观点,很具价值。全书共分我们能从西方学到什么、中国法律智慧从何处来、中国法治该往何处去三个部分,上百个小短文,囊括了法治建设中的方方面面。在本书冷静而富有感情的文字里,相信读者自会发现,法治还在艰难前行,法律人一直在为法治的启蒙而呐喊。
灶王爷·土地爷·城隍爷
在光怪陆离的中国诸神世界里,与人们关系最密切的,莫过于灶王爷、土地爷和城隍爷了。传说中,灶王爷记录着每户人家的善恶言行;土地爷管理着一方乡土;城隍爷则守护着城邑。从一家到一村、一县,它们构成了一个井然的中国民间神祗系统。而正是这些民间诸神,在接受善男信女膜拜的同时,也在传递着儒家的理念,承担着教化民众的功能,以“神道设教”。本书即是从这二个层面入手,不仅详细介绍灶王爷,土地爷、城隍爷的由来及其流传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研究
我国改革开放与现代化建设正处在关键时期,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又复杂多变,党和国家的工作都面临新的考验,这些都迫切要求理论工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回答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化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以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同时,回答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实际问题,以凝聚广大群众的力量和智慧,齐心协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书是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丛书中的一种。
法律是一种生活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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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与渐进
本研究报告共分九部分: “引言”部分阐述了撰写本研究报告的动机和主要结论。作者认为近年来中国学术界对依法治国问题的研究,存在两个不足:一是忽视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的阶段性;二是忽视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的特殊性。经过初步研究,作者认为中国依法治国进程的特征是渐进,中国依法治国的特殊性是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有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稳定的社会秩序。秩序与渐进,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依法治国的主要特征,是保证依法治国这一伟大事业正常进行的关键。这是作者研究中国依法治国问题之后得出的基本结论。 第一章“中国依法治国的渐进性”,从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水平、社会变革三个方面,论证了中国依法治国只能走渐进的道路。 第二章“权利实现的差序格局”,通过考察中国与西方国家公民权利实现的历史,论证了公民的权利实现是参差不齐的,权利主体是逐步扩大的,不同权利种类的实现也是循序渐进的。决定权利实现差序格局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人们所拥有财富多寡的不同,是重视差距的市场经济与重视平等的现代法治相冲突的表现。 第三章“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比较研究”,论证了中国共产党与西方执政党相比,有四个不同点:一是在取得政权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是外生党(革命党),西方执政党是内生党(选举党);二是在执掌 政权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是全面执政党,西方执政党是部分执政党;三是在整合社会的方式上,中国共产党是权威党,西方执政党是权力党;四是在政党之间的相互关系上,中国共产党是合作型政党,西方执政党是竞争型政党。这四个不同点可以简要地归纳为一点: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执政党,而西方执政党都不具有领导党的属性。 第四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论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在三者中,坚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关键。要在实践中提高我党运用民主和依法执政的水平。 第五章“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执政方式”,以上海为例,阐述了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这一执政方式的具体内容,以及有待深入探索的几个问题。 第六章“强政党、小政府与大社会”,论述了中国式的市民社会的内容与特点,指出政府退出社会、党组织进入社会是中国式的市民社会的最大特点,党组织进人各种社会组织之中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发育是一个并行不悖的过程。 第七章“中央和地方职能和权限的划分”,论述了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不同职能,论述了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在事权、财权方面的不同权限,指出了公共财政的建立是一渐进过程,财权适度集中、事权适度下放是当前中国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一个基本原则。 第八章“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论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要性和两者结合的途径,指出了以德治国不会影响或代替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绝不是传统“人治”思想的复活。
周代国家政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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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益征收法律制度及实践探索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中国城市化、工业化浪潮掀起的征地房屋拆迁热,成为历届人大、政府、法院所共同面对的社会热点与焦点问题,其中以国务院每隔10年出台的两部《拆迁条例》(1991年、2001年)、一部《征收条例》(2011年)为标志。本书以国务院2011年房屋征收新政出台,上海房屋拆迁征收地方实务为研究视角,对房屋公益征收法律制度作实践探究。以期为房屋公益征收法律制度做出一定的贡献,从而推进公益征收的法治化研究。
法学的历史(第3卷):法理学·上卷(1981年-1995年)
1981年11月,由华东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复刊了。它的复刊,源自1978年年底的那场解放思想运动。 编辑本丛书,基本目的在于纪念华东政法大学成立60周年,以及《法学》创刊56周年,编者希望通过本丛书,将《法学》(1956年出版的3期称《华东政法学报》上刊登的有影响的文章保存下来,以真实地记录《法学》,更广范围地说也包括了中国法学所走过的曲折道路,了解新中国50多年法学发展的真实面貌,以为中国法学今天的发展繁荣提供历史借鉴。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编者在编辑时,对1981年复刊以来的各期,主要是选出比较重要的文章,而对1956~1958年所出的18期上所刊载的文章,全文收入,未作删节和修改,以尊重历史的真实。 今天,当我们再去阅读这些文章是,我们可以清晰的了解中国法治的发展,了解中国的法学的历史。
论法治
《论法治》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进行系统梳理,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学术的视角,并结合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历程,围绕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对后世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向读者展现我国依法治国政策的全貌。
法治沉思录
徘徊于政界与学界,使我感到在政界要高扬反对法律虚无主义的大旗,在学界则要吹起抑制法律浪漫主义的号角。 权利追求一致,思想追求多样。历史上多少悲剧皆因忽略这两者的差异而发生,我们多么期盼学者能够“思想自由”,但“行为守法”;政界能够 “上下一致”,但“管理有度”。 真理是裸体的,毋需去遮盖。把真实的吾和吾思交给读者评说吧。顺录前时雨中行吟而成的一首小诗: 烟雨苍茫锁大江,万千峥嵘知何方?是非短长岂思量,不计身后自担当。
邓小平与中国的民主、法制和人权
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是一个科学体系,而民主体制及人权理论则是这一科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与中国的民主法制和人权》的作者郝铁川,身兼法学教授与行政官员双重身份,对邓小平思想深有研究,中得心源。全书针对社会上一些人对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其民主、法制、人权理论的误读与曲解,结合个人的学、政成长过程,以其扎实的中国法学学殖为基础,围绕邓小平的反“左”防右,推动中国法治、渐进民主及变“官本位”为“民本位”理论、稳定中求发展的思想实践及对后世的影响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本书对于国人进一步了解中国的国情、国策将有帮助。
杨兆龙评传——中国近代法学家群体的一个缩影
杨兆龙堪称近代著名的法学家,他精通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和苏联社会主义法系。他通晓英、法、德、意、俄等八国外语,是《联合国宪章》的中译者。他从事过法学教授、法官、律师、立法者、检察官、司法行政官员等众多法律职业,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力,又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曾草拟中华民国《国家总动员法》《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等,并曾当选中国刑法学会会长、中国比较法学会会长、国际刑法学会副会长等,还被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评为世界范围内50位杰出法学家之一。杨兆龙是近代少有的既为民国法制进步做过积极的工作,又为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做过重大贡献的进步人士。他亲自主持了日本侵华战犯的罪证收集工作,为审判日本侵华战犯提供了大量的证据;他受中共南京地下党市委委托,为释放关押在狱中的共产党“政治犯”,担任了民国政府末任高检察长,并利用这一职务释放了万余名关在监狱的共产党“政治犯”。杨兆龙是中国近代法学家的一个缩影,是中国近代法制史难以缺少的一章。作者曾是杨兆龙的女婿陆锦璧教授的同事,和杨兆龙的女儿杨黎明长期为邻,多次采访杨兆龙的两个儿子杨任远、杨定亚,收集并获赠大量有关杨兆龙的第一手资料,历经三十个寒暑,终于完成这部书稿。这将是国内第一部杨兆龙传记。
中国法治现代化道路的探索
“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百*奋进研究丛书”由上海社科理论界的专家学者分专题撰写,力求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充分反映贯穿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这一历史进程之中的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作用,为以史育人、以史咨政做有益的工作。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的三位一体,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本书从专业角度全面论述了我国的法治发展、法治经济、依法治国方略等,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人才论
2003年12月19日至20日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我党的历史上创下了第三个第一记录:以中央的名义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作出决定(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党的最高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等同志)专门就人才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在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 这次会议的基本精神,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才观;二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三是坚持和贯彻党管人才原则。笔者从2003年8月至2003年12月有幸被借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一局,参与了有关文件和讲话的讨论、起草工作,学到了许许多多的新知识、新观念。这里所记录的,就是我在此期间的点滴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