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在书名中的结果
共 0 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482-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 482-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共14章45节325条和7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则、术语和符号、建筑物级别划分和洪水标准、基本规定,以及渡槽、倒虹吸管、涵洞、水闸、隧洞、跌水与陡坡、排洪建筑物、农桥、量水设施等九类常用渠系建筑物(设施)的总体布置、结构型式构造、水力设计、结构设计及其安全监测地基与基础等。其中对水闸和隧洞两类建筑物只做出了其用于灌排渠系时的具体规定,以避免与现行《水闸设计规范》(SL265-2001)和《水工隧洞设计规范》(SL279-2002)过多重复。对农桥仅规定了灌排渠系管理范围内的桥梁应共同遵守的设计要求,以及农桥设计等级及荷载标准,其具体设计应参照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桥涵系列设计规范执行。对量水设施主要是规定了灌排渠系量水测站布置、量水方法选择和量水设施选型及其结构设计等,而量水设施的具体尺寸、量测误差估算和操作管理等应参见《灌溉渠道系统量水规范》(GB/T21303-2007)等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