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在书名中的结果
共 7 条
中国婚姻立法史
婚姻法是规定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关系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和睦生活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法律。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产生了婚姻家庭的制度和规范。据史料记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伦之本,而民始不渎。《礼记·昏义》日:“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我国古代在周朝时期就制定了娉娶六礼,其后各个朝代的立法中,如《九章律》、《北齐律》、《开皇律》、《永徽律》、《宋刑统》、《大元通制》、《大明律》、《大清律》等,不仅都有户婚的内容,而且以刑罚手段调整婚姻家庭关系,保障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随着社会经济和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变,婚姻法也在不断的修改变化之中,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的婚姻法从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看,具有以下特点:一,适应对象具有广泛性,适用于全体公民,受到历朝历代立法者和国家统治者的重视。二,法律内容不仅具有强制性,也具有伦理性,强调传统美德,强化家庭伦理。三,法律文化传统具有漫长的历史性、继承性,是中华法制的传统法律之一,而不是舶来的法 的需要,进一步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权利,于1980年和2001年,对婚姻法做了两次修改、对一些问题做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正。因此,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立法史,可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与现代化建设时期两大历史发展时期。前者是后者的雏形或必要的准备阶段,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和不断完善阶段。为了深刻理解我国现行婚姻家庭立法和精神实质,必须连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婚姻家庭立法的产生及发展和新中国成立后婚姻家庭立法的变化,一并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和研究。
社会变革时期的财产纠纷与诉讼实践
本书在经济史、社会史、法律史结合的视野关照之下,通过对Y市法院1950—1965年民事诉讼档案的解读,对财产纠纷与诉讼实践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探讨。诉讼档案表明,法院在当时法律制度不尽完善甚至有所缺失的情况下,依据既有的法律规定、政策和习惯,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实现了保障财产权利、维护社会经济制度的功能,其经验对于新时期的社会经济制度完善、法律发展和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女性·婚姻与革命:华北及陕甘宁根据地女性婚姻问题研究
1人今日阅读
婚姻家庭既是一种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又是一个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本书在大量原始档案资料检索和整合的基础上,以“女性、婚姻与革命” 之关系为研究视角,以华北及陕甘宁根据地女性群体为研究对象,以女性经验、经历与两性关系发展变化为研究主线,对根据地婚姻新政下女性的具体生活实践进行了考察,研究内容关涉婚姻习俗调适、两性关系冲突、新婚姻家庭形态、妇女组织机构、军婚保障机制、婚案司法审理、女性英模建构、抗属形象塑造、女性社会日常、妇女生育卫生、妇婴身心保健、婚姻关系中的女性财产权等诸多层面,并注重作为婚姻主体的女性本身对婚姻的切实体会和内在感受。这对于进一步深化革命根据地史,特别是根据地婚姻家庭史和女性史研究具有重要学术意义。
制度与人口:以中国历史和现实为基础的分析(下卷)
1人今日阅读
本书集中探讨制度与人口数量、分布、结构和秩序的关系,考察制度对人口行为的制约、调整和引导作用,分析制度与人口行为的因果关系,认识制度对人口行为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后果。本书主要涉及五种类型的制度:一是影响人口数量变动的制度,包括婚姻制度、生育制度和人口压力应对制度;二是与人口承载单位相关的制度,有家系传承制度、家庭形态制度;三是与人口空间分布有关的制度,主要是人口迁移制度;四是与人口结构有关的制度,包括性别制度、老年人口制度;五是与人口管理有关的制度,主要为户籍制度和人口统计制度。在分析每类制度时,努力对不同制度形式在历史时期和当代社会的状态、演变加以梳理,同时对该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研究。
论民法教义体系与家庭法的对立与融合:现代家庭法的谱系生成
家庭法的谱系就是具有历史渊源的家庭法知识体系。家庭法作为一个范畴不是自然产生的,相反它是被人为创造的。此范畴意义上家庭法的生成与民法科学——民法教义学的形成如影随形。因而,至少在大陆法系,只有将对家庭法谱系生成的考察置于民法科学形成的大背景之下才是有意义的。民法教义体系的科学特征主要来源于内部,而家庭法则完全依存于外部。本书将沿着价值和逻辑两条主线,以科学性为视角,探讨民法教义体系与谱系化的家庭法知识之间的关系。
善待儿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及其在教育、家庭、刑事制度中的运用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现代政治法律中关于关爱和保护儿童的最重要、最核心也是聚讼争议最为纷繁的制度原则。本书聚焦这个原则,旨在通过阐述其历史文化基础、制度设计机理、困境中的求索与发展,并分析其在教育、家庭、刑事等制度中的具体运用,力求探幽究微,诠释现代儿童制度的基本原理。全书由导论、正文十一章及结语构成。导论介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进展及本研究的意图与路径,正文各章依次论述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孕育与生长、当代改革与发展、进入国际人权法、在《儿童权利公约》框架下的实施、困境中的求索、中国的历程、儿童受教育权的基本理论问题、儿童教育公平权、儿童教育质量权、儿童母乳喂养权以及违法儿童的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婚姻“私事化”研究(1978~2000)
本书在试图分析婚姻逐渐走向私事的过程中,国家、单位、家庭、个人关系的变化,得出国家对婚姻干预逐渐弱化的趋势,婚姻由家庭包办逐渐转向尊重个人自主。但同时,这些变化是复杂的,婚姻虽在正逐渐向法律约束转型,但家庭仍参与甚至包办婚姻,社会趋同的潮流也制约个人的自由度,而且个人在婚姻领域出现责任意识和自立意识弱化的现象。对于这些内容的清醒认识,有利于父母处理与子女的关系,有利于形成既能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又能维护国家、社会、家庭的和谐秩序。
民国时期婚约无效法律制度研究(1929-1949年):兼以沪赣两地司法档案为例证
本书试图打通婚约法律在民国与当代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使之展开隔空对话。通过史学考证、规范分析、案例深描、比较研究及观念建构等进路,注意应然与实然结合以拓宽研究视野。基于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婚约无效法律制度的深度剖析,本书拟以婚约无效法律制度为切入点透视婚约法律制度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