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祥俊
孔祥俊,男,196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山东定陶人。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院院长、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博士后。1982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1986年),1989年考入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1991年)、法学博士(1994年),师从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 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
商标法:原理与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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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修订吸收了作者以前出版的《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2009年)、《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2012年初版、2013年修订)等著作的部分内容,同时较大篇幅增加了新内容和新资料。本书未致力于研究过于抽象的理论,更无意构建体系,而偏重与法律实施密切相关的理论。实务中不是理论不重要,而是如何使理论契合实际。本书对于近二十年商标法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的新规定和法律实务,进行了详细梳理,对于商标法实务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书修订吸收了作者以前出版的《商标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2009年)、《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2012年初版、2013年修订)等著作的部分内容,同时较大篇幅增加了新内容和新资料。
司法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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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丛书就是旨在解决司法过程中最根源性的问题,是作者多年理论研究和司法智慧经验的总结和分享:《司法哲学》分册针对司法的“道”与“术”、司法哲学诸问题、属性、司法的形式与实质、司法中的法律、政策与政治、司法的依法与能动、司法中的公平正义、司法与民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释。《法律解释与适用方法》针对“找法”与审判依据、法律解释体制和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诸特性、法律解释方法总论、法律解释方法分论、特殊的法律解释规则、法律解释的目标、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法官如何裁判》一书则从裁判的逻辑标准与政策标准、疑难案件的裁判思路、法律的常规适用与非常规适用、裁判的效果取向、自由裁量与利益平衡、价值补充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法律漏洞、法律漏洞的填补、法律方法与裁判风格等角度对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裁判方法和价值平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法律解释与适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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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丛书就是旨在解决司法过程中最根源性的问题,是作者多年理论研究和司法智慧经验的总结和分享:《司法哲学》分册针对司法的“道”与“术”、司法哲学诸问题、属性、司法的形式与实质、司法中的法律、政策与政治、司法的依法与能动、司法中的公平正义、司法与民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释。《法律解释与适用方法》针对“找法”与审判依据、法律解释体制和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诸特性、法律解释方法总论、法律解释方法分论、特殊的法律解释规则、法律解释的目标、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法官如何裁判》一书则从裁判的逻辑标准与政策标准、疑难案件的裁判思路、法律的常规适用与非常规适用、裁判的效果取向、自由裁量与利益平衡、价值补充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法律漏洞、法律漏洞的填补、法律方法与裁判风格等角度对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裁判方法和价值平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法官如何裁判
本丛书就是旨在解决司法过程中最根源性的问题,是作者多年理论研究和司法智慧经验的总结和分享:《司法哲学》分册针对司法的“道”与“术”、司法哲学诸问题、属性、司法的形式与实质、司法中的法律、政策与政治、司法的依法与能动、司法中的公平正义、司法与民意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和阐释。《法律解释与适用方法》针对“找法”与审判依据、法律解释体制和法律解释权、法律解释诸特性、法律解释方法总论、法律解释方法分论、特殊的法律解释规则、法律解释的目标、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法律规范冲突的适用规则等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法官如何裁判》一书则从裁判的逻辑标准与政策标准、疑难案件的裁判思路、法律的常规适用与非常规适用、裁判的效果取向、自由裁量与利益平衡、价值补充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法律漏洞、法律漏洞的填补、法律方法与裁判风格等角度对法官在司法过程中的裁判方法和价值平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中国娱乐法案例评注
近些年来,娱乐业高度活跃,法律上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围绕着文学、影视、综艺、游戏、艺人经济、音乐、动漫、赛事直播等娱乐作品的创作、改编、发行、传播、衍生所引发的争议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中国作为全球最活跃的娱乐投资市场和消费市场之一,不断产生着新类型案件,中国法院也不断做出创新性裁判。中国的娱乐法案例对于全球具有较强的示范价值与引领价值,也正在直接且深刻地影响着娱乐产业的走向及未来。 基于这一背景,本书精心选取了近年来在娱乐行业有影响、有权威的典型案例集结成册,旨在为娱乐产业的从业者提供法律实务方面的指引。
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实务中
第一部分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深入阐述了商业秘密案件疑难问题和相关裁判规则,并收录40个商业秘密典型案例。第二部分商业秘密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集中展现了各地法院商业秘密案件审判经验总结。第三部分商业秘密案件审判依据与参考,全面收集了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各地司法指导意见。
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原理·原论
2016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式启动《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以后,为配合和参与法律的修订,廓清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认识,作者先后撰写了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历史由来、发展节点和现代精神的文章。在这些文章的基础上,经整合、扩张并增加新资料,尤其是结合新修订法律和新近裁判,形成了本书。本书结合《民法总则》和新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司法实践,就两法之间的一般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法益保护、行为判断方式等方面与民事制度的连接点进行了探讨,对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现代定位、竞争法取向以及判断范式等进行了专题研究。
商标与不正当竞争法
《商标与不正当竞争法:原理和判例》阐释了商标不与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理,剖析了典型判断,解读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既具有原理性著作的系统性和基础性,又具有专题性著作的研究深度和实用性,原理与判例相印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法律、司法解释与司法政策相交融,是一部具有权威性和前沿性的力作。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含最新反垄断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本书讲述了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司法解释已经成为人民法院裁判案件的重要依据。为准确适用知识产权和竞争实体法和有关程序法,正确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在不断总结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和有关指导性文件,由此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重要的知识产权和竞争审判制度及裁判案件的法律适用原则,对于指导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审理知识产权和竞争纠纷案件,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思维:知识产权司法前沿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的新思维:知识产权司法前沿问题》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新、难问题,结合新近发生的典型案例,全面深入研究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和司法审判的新理念、新方法、新思路?惟一不变的是变化,希望此书可以为知识产权专业人士提供经验参考与思路指引,面对层出不穷的新问题新情况,终能拨开云雾,寻得解决之道。
行政行为可诉性、原告资格与司法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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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
对于知识产权审判和知识产权法官而言,我们需要仰望星空,但只仰望星空是不够的,还需要脚踏实地。我们既要仰望天空,有理想主义的追求,对于知识产权的理念、政策和思路要远瞩高瞻,对于这项事业有科学的宏观把握;又要具有现实主义的情怀,脚踏实地和立足实际,从世情国情和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地推进具体实践 “仰望星空”故事的不同演绎 罗素在其《西方哲学史》中记载了泰勒斯的一个故事。泰勒斯是古希腊最早的哲学学派伊奥尼亚学派的创始人,也是古希腊有文献记载以来的第一位哲学家。他几乎涉猎了当时人类的全部思想和活动领域,获得了崇高的声誉,被尊称为“希腊七贤之首”。 实际上,希腊七贤之中,只有他称得上是一个渊博的学者,其余的都是政治家。他早年是商人,后来从事政治、工程、数学、天文学研究,晚年转向哲学研究。古希腊哲学家多是富人,至少是生活优裕或者衣食无忧的人,是有钱有闲的人。那时,哲学是贵族的精神,哲学家则是精神上的贵族。他们研究哲学不是为了经世致用,而是因闲暇而沉思,因沉思而诧异,因诧异而求知,因求知而得到满足。 据说有一次,泰勒斯边走路边思考问题,不慎跌倒在一个水坑里。一个婢女嘲讽道:“真可笑,你连身边的事情都看不到,却总是想那天上的事情。”对此,泰勒斯一时竟无法反驳。事实上,泰勒斯后来以实际行动驳斥了那个婢女。他夜观天象,知道来年的橄榄将获丰收,事先租赁了当地全部的榨油坊。果不其然,他的知识没有欺骗他,橄榄丰收了。他将榨油坊高价出租,获得了一笔巨大的利润。当然,这则故事还有一个版本。泰勒斯一天晚上走路,仰望星空,看出第二天有雨。但他忘了看路,一不小心,一脚踏空,掉进了泥坑。第二天果然下了雨。有人讥笑哲学家知道天上的事,却看不见脚下的路。 对于这则“仰望星空”的故事,后人各取所需,做了很多的演绎和解读。两千多年后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诠释这个故事时说:“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里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一个民族要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那是没有未来的。” “人间未有无现实的理想,亦未有无理想的现实。”对于知识产权审判和知识产权法官而言,我们需要仰望星空,但只仰望星空是不够的,还需要脚踏实地。我们既要仰望天空,有理想主义的追求,对于知识产权的理念、政策和思路要远瞩高瞻,对于这项事业有科学的宏观把握;又要具有现实主义的情怀,脚踏实地和立足实际,从世情国情和客观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扎扎实实地推进具体实践。 司法哲学和司法政策是架设司法的理想与现实之间关系的基本桥梁,而定位和运用好司法哲学和司法政策常常考验我们的智慧。诚如著名学者钱理群所说:“智慧非常重要。思想者和实践者的逻辑是不一样的,思想者讲彻底、超前,实践者讲现实条件和妥协。完全不妥协、不懂得妥协、不知道怎么妥协是不行的,当然妥协要有一个度。”司法经常意味着妥协,即在理想与现实、立法与实际等之间进行妥协,既追求理想,又不罔顾现实;既遵从立法,又恰当地和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其间司法哲学和司法政策发挥重要作用。例如,司法哲学确定着我们的基本司法立场和态度;司法政策指引着我们最大限度地实现立法的价值取向,实现最好的裁判效果。 如何协调宏观思维与个案裁判 处理好宏观思维与个案裁判的关系,当前尤其要注意加强司法哲学的锤炼和指引,加强对于国情和世情的把握,加强司法政策的调控,以及加强对事物本质的把握。 一、加强司法哲学的指引。随着年岁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本来应该在法律适用中能够做到得心应手,能够清楚地认识问题,能够恰当地裁判案件,能够不为任何疑难复杂问题所惑。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甚至恰好相反。在职业生涯中我经常陷入“这也困惑,那也困惑”的境地。裁判中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都可能存在模糊性,都可能有难以取舍的利益平衡,法官经常需要在旗鼓相当的不同选项之间进行取舍和选择。这些难题并没有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经验的累积和视野的开阔而能够轻易地克服,有时还会因此而加重。 在案件裁判和法律适用中,哲学问题并不是盘旋于云端,哲学是能够降落到地面的。法官的裁判归根结底是受司法哲学指引的,司法哲学在引导法官进行包括自由裁量、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等在内的所有裁判活动中,具有基础性和驾驭性的作用,许多疑案的破解归根结底取决于法官有意无意秉承的特定司法哲学。司法哲学是一种形而上的理念、意识或者思想,是司法中的“道”。它如影随形地融会于法律适用的过程之中,成为法律适用的灵魂和主导。 正是在司法哲学指挥棒的导引下,法官们破解一个个纷繁杂陈的司法难题,作出一个个精彩纷呈的裁判,也在裁判中享受孤独之美,体验高层次的裁判之乐。可以说,司法哲学的素养,决定着法律适用的水准和高度。 良好的司法哲学是通过系统、长期的学问积淀、法学研习和经验累积而逐渐形成的。当然,悟性在司法哲学的形成和运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司法哲学本身又具有锻造法官悟性的作用。司法哲学体现的是悟性的提高,而不是知识的增长。知识的增长属于“学”的范畴,它常常是悟性提高的准备和基础。作为或者追求成为一个高水平的法官,既要把握和奉行职业群体的共同哲学,又必须努力锻造自己的司法哲学。 二、加强对国情世情的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要“准确把握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深入研究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就是知识产权审判中的“仰望星空”。知识产权审判与国内外大局密切相关,受到了国内外的较高关注,需要服务好国内外大局。例如,国外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性高度关注,从司法政策到个案裁判都予关注。因此,只有仰望好“星空”,才能服务好大局,办好案件以及适用好法律。只有把这些大局工作做好,才能够“以更宽的视野、更高的境界、更大的气魄”做好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三、加强司法政策的调控。司法政策是知识产权审判中“仰望星空”与“脚踏实地”的重要结合点。司法政策既来源于国情世情的需要,又来源于法律精神、理念和规则。它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用以指导实践。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梳理专利、商标、著作权、竞争法等各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以司法政策指导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司法政策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个别人对于司法政策有错误认识,认为司法政策弹性较大,降低了法律规则及其适用的可预期性。这是对于司法政策的误解。司法政策用于指导法律适用和正确裁判,而并不替代法律标准。法律适用本来就是复杂的,司法政策就是为了解决法律适用中的难题,确保法律正确适用。司法政策不是降低了法律适用的可预期性,而应当是提高了其准确性和可预期性。司法政策的存在,也对提高法律适用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加强对事物本质的把握。我们的有些法官习惯于满足知其然,习惯于别人告诉具体答案。对于这些法官而言,尤其要强化知其所以然的意识和能力,尤其要学会独立思考,尤其需要仰望星空。只有同时知其然和知其所以然,才能够有科学和系统的思维,才能够举一反三,才能够处乱不惊和应对复杂局面。 法律适用之所以疑难,往往是由于多种选择之间难以取舍,或者案件类型前所未有,需要开辟新路,或者其他种种复杂的原因。案件涉及的因素越复杂,就越需要以辨证的方式对待和处理。 对于这些疑难复杂的新问题,需要从本质上进行认识,需要探索相关的理论。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认识清醒,才能增强我们决策的科学性,才能保证我们行动正确。 (本文节选自《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基本问题》绪论)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本书对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逐条解释,分别阐明该条的核心问题,从司法解释及法理的角度对该条进行详细的、符合司法解释原意的解释。 本书包括: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概览;行政诉讼证据规定条文释文;行政诉讼证3据规定的八大关系等。
WTO规则与中国知识产权法
WTO规则与中国知识产权法 原理·规则·案例,ISBN:9787302110552,作者:孔祥俊等著
司法理念与裁判方法
理念是主导和塑造行动的灵魂,方法则是作出决策和开展行动的路径。理念和方法是否适当,直接决定了决策和行动是否可行和适当。近几年的司法经历使我深有感触,缘于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对法律条文的运用既需要“入乎其内”,又需要“超乎其外”。否则。在复杂的法律适用情势面前就会无所措手足。理念和方法把握和运用得娴熟,恰恰有“一举其纲,万目皆张”的效果。相反,倘若对法律规则背后的理念和方法不能运用裕如。往往在法律适用时流于机械僵化,不能举一反三地从容应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和层出不穷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使法律适用的积极效果最大化。这样的操作者难说不是目光如豆的“工匠”。 一一作者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法律方法与应用法学文库
行政诉讼无非涉及审判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三个基本方面。《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与原告资格》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书正是按照这种结构安排的。前者对审判程序未作全面系统的研究,只是对当前争议问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行政行为可诉性及原告资格两大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司法审查问题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行政审判的新领域,本书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专题研究;本书还对当前审理行政许可案件等广受关注的审判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考虑到现有行政诉讼著作对行政诉讼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论述较少,或者对实践问题的针对性不强,后者紧密结合审判实际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论述。
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
本书作者在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对WTO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分十五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阐述,对其法理、立法背景以及国内外的具体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本书的特点是:内容新颖、知识丰富、信息量大、实用性强。对广大读者认识与了解作为WTO三大协定之一的《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协定》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书后附有《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的中文译本。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和升级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又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之上,需要全面打造“升级版”。 本书紧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和升级现状,既从宏观角度思考与此有关的问题,又从具体问题着眼,不但可作为知识产权法官、律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读本,同时还可作为领导干部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学习和掌握知识产权基本知识,提高的自主创新能力的学习读本。
全国法院优秀知识产权审判案例(2017)
本书将最高人民法院、北京高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知产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多地法院提供的130余案例,组织专家顾问审评,挑选其中约100个优选案例集结出版。
知识产权问答丛书: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用问答
《知识产权问答丛书:反不正当竞争法实用问答》针对当前市场竞争中比较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配套性规定的内容和精神,以问答的形式对有关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全面、准确和通俗易懂,使大家懂得如何捍卫自身的权益,帮助广大经营者和执法人员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避免因缺乏反不正当竞争法方面的知识而造成各种失误和损失。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 第五辑
每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基础上,向社会公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摘要版。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五辑》首次公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件和典型案例全文,并配以新解读评析。含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侵害商业秘密、垄断、商业特许经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利授权确权、商标授权确权、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等,几乎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所有新疑难问题。 《中国知识产权指导案例评注第五辑》适合法官、律师、企业法务、工商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专利局、商标局、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出版机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代理公司、商标代理公司的日常工作所用,同时也适合知识产权专家学者学习研究所用。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
行政诉讼无非涉及审判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三个基本方面。《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与原告资格》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两书正是按照这种结构安排的。前者对审判程序未作全面系统的研究,只是对当前争议问题较多、情况较为复杂的行政行为可诉性及原告资格两大基本问题进行了探讨;涉及世贸组织规则的司法审查问题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行政审判的新领域,本书结合有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专题研究;本书还对当前审理行政许可案件等广受关注的审判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考虑到现有行政诉讼著作对行政诉讼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论述较少,或者对实践问题的针对性不强,后者紧密结合审判实际进行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论述。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系列教材: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
《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系列教材:反不正当竞争法原理》详细系统地论述了不正当竞争的七种典型表现形式,不仅具有相当的理论总结,而且在结合实际案例的基础上深入浅出地论证分析各行为之构成,是学习和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必备用书。
法律方法论(套装共3卷)
《法律方法论(套装共3卷)》基于培养和训练法律思维与法律技能之目的,根据司法实践对法律方法的需要,结合有关判例、法律解释实例和作者多年法官职业的直接感受,从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外多个视角,对法律规范的选择与适用,法律解释的理念与方法,裁判模式、自由裁量与漏洞填补等实践中最为关注的法律方法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深入的阐释与研究。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论集
本书涉及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问题,为作者多年学术研究的学术成果集合。本书既重理论也重实践,结合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法律适用特点和具体司法实践,围绕知识产权和竞争法适用的基本问题进行探讨,阐释了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的相关概念和体系。其中,对知识产权的属性、形式和实质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论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做了总结与展望,对《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适用做了详细的论述,同时也探讨了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反倾销法律制度及申诉应诉指南
本书以国际通行的反倾销法律制度设计模式着手,既倾销确定制度、损害确定制度、反倾销调查程序、行政复审制度、司法审查制度,然后又重点阐明了WTO、美国、欧盟、发展中国家以及中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真正做到了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并在此基础上,系统研究了反倾销申诉、应诉问题,又通过案例分析方式介绍,评析了我国对国外产品反倾销案例、国外对中国产业的反倾销案例以及WTO反倾销案例。最后,本书又收集整理了我国关于反倾销方面的最亲的规定。
担保法例解与适用(新编本)
本章是对担保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担保方式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
“要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十五大”报告中的这一句话,可以说概括出了反不正当竞争保护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作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的必要性及修改与完善的必要性。而这些内容,又确像是孔祥俊博士在“十五大”之前已经写入其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与完善》中了,只是不及“十五大”报告那样高度概括。 这部书是作者阅读参考了大量外国及国际组织的资料(很可惜目前不少学术专著的撰写恰恰缺少这必要的一步),结合自己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成果。作者提出的不少建议是值得参考的,提出的不少问题是值得广泛讨论的。纯理论的专著往往呈现出灰色。而以生动的实例去支持及说明自己的理论,就会使专著映出绿色,吸引更广的读者。
司法哲学与裁判方法
《司法哲学与裁判方法》内容简介:在裁判的方向模糊不清时,在相互冲突的裁判结论难以取舍时,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寻找司法哲学的支援,在司法哲学的导引下豁然开朗和觅得路径。司法哲学是一种形而上的理念、意识或者思想,是司法中的“道”。它如影附形地融会于法律适用的过程之中,成为法律适用的灵魂和主导。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创新性适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创新性适用》内容简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创新性适用》是作者精心为广大读者朋友们编写而成的此书,可以让更多的读者朋友们从书中了解到更多的知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创新性适用》结合前沿司法实践,针对反不正当竞争的最新、疑难、重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探讨和解析,如对正当竞争与不正当竞争、经营者保护与消费者保护、遏制行为与保护法益等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创新性适用》内容实务指导性强。
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增订版)
《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增订版)》内容和风格自成一体,不是对于商标法律制度的系统阐述,也不是入门或原理类型的著作,更多是对法律精神层面的研究和实践感悟的总结提炼。《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增订版)》结合最新修订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商标保护政策、保护标准和裁判规则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梳理。希望《商标法适用的基本问题(增订版)》可以帮助您,在获取最新商标法相关知识的同时,真正掌握适用法律的基本态度,拥有破解法律难题的足够“武器”以及智慧、经验和方法,能够在商标疑难案件的山重水复中寻得柳暗花明,在彷徨无计时豁然开朗。
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理念与裁判方法
《网络著作权保护法律理念与裁判方法》内容简介: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以下简称“网络著作权保护”)是著作权保护的前沿领域,也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著作权保护新领域。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保护无疑是这一领域的核心。与传统著作权保护相比,网络著作权保护不仅是由互联网技术催生的,而且技术因素渗入了保护过程,成为伴随保护过程和影响保护标准的重要因素;与商业的关系更加紧密,在制度设计和利益平衡中融入更多的商业元素;技术和商业的快速变化性,也使具体保护问题充满变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频繁革新和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这一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各主要国家和国际条约业已确立了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近年来互联网技术和商业模式发生了重大的具体变化,但调整这一领域的基本法律框架基本无变化,而只是保护中的具体对象、情况和问题发生了诸多变化。例如,多年来美国变革网络著作权保护规则的呼声此起彼伏,但迄今尚未付诸实现。不过,判例在细化、丰富和发展网络著作权保护规则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个个代表性判例构成了保护中的航标,推动着保护的与时俱进。业内人士也就对判例及其确立的保护标准如数家珍和津津乐道。